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今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苏辙接到这首诗悲恸万分,但同时敏锐地意识到这首诗是个很有利的证据。他坚持要求狱卒把它拿回去。按照规定,犯人所写的片纸只字都要呈交监狱最高当局查阅,这首诗很有可能流传到皇帝手中。果不其然,皇帝读到了这首诗,也正如苏辙预料的那样被打动了,据说最后皇帝能顶住来自御史台的巨大压力,从轻发落苏轼,与这首诗不无关系。
御史台的官员本以为能够将苏轼置之死地,甚至希望能将司马光、张方平、范镇等人一网打尽。他们找来苏轼反对新法的诗篇,宣称苏轼反对新法就是无视皇帝的尊严,就是侮辱政府,不诛杀苏轼不足以平民愤。舒禀在奏章中说:“臣伏见知湖州苏轼近谢上表,有讥切时事之言。流俗龛然,争相传诵,忠义之士无不愤惋。陛下自新美法度以来,异论之人固不为少……然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凌谩骂而无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诗为主。……轼万死不足以谢圣时,岂特在不赧不有而已。伏望陛下付拭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不胜忠愤恳切之至。”
苏轼本认为自己没有罪过,他先辩解说他自为官始,只有两次污点:一次是任凤翔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钢八斤;另一次在杭州任内,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报呈,也被罚红铜八斤。这些都与他个人道德无关。但苏轼很快认识到申明无罪已经很困难了。御史们讨论的不是具体的刑事问题,而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苏轼写过一篇文章,说“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则忘其身,必不仕则忘其君”,这也是习见的议论与感叹,是孟子对孔夫子参政态度的概要结语。但御史们却从中发现了苏轼的异端思想,认为这些观点就是他大逆不道的表现:“天下之人,仕与不仕,不敢忘其君。而独苏轼有不仕则忘其君之意,是废为臣之道尔。”这样大的帽子压下来,苏轼吓得不敢喘气。他唯有服罪以求宽容。
十五、苏轼(8)
最后判定的结果是苏轼贬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司马光等人或贬谪,或交纳罚金。“乌台诗案”为什么雷声大雨点小呢?很多文人庆幸说当时的皇帝不够昏庸,还有爱才之心、怜才之意,在一片喊杀声中护住了苏轼。叶梦得《石林诗话》就记载:
元丰间东坡系大理狱,有《咏桧》诗:“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时相进呈,以为有不臣之意。神宗问何以知之,对曰:“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神宗曰:“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神宗幸无经生之愚,使东坡免蒙不白之冤。
另一种说法则是仁宗的皇后对苏轼很有好感。此时,她身染重病,临终之前对神宗皇帝说,当年苏轼兄弟二人高中进士,先帝异常兴奋,说他为子孙物色到了两个宰相之才。现在苏轼被羁押受审,显然是小人嫉妒陷害。这样的遗言,神宗皇帝自然得遵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