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縣趕忙擺手:「不不,下官不敢,按理說妻兒死的如此之慘,自然不該懷疑是他。何況兇嫌之一是縣衙的人,如果在這時侯再為難王絝,百姓們跟金龍幫的人一定會以為我有心袒護,恐怕引發不測的事端。」
衛玉搖頭:「其實大人的懷疑不無道理,真兇未定之前,任何人的嫌疑都不該被忽視。」
李知縣卻鬆了口氣:「是。」
衛玉道:「所以先前我也才詢問王絝當夜是否在碼頭。但除了王絝跟廖羽外,此案的兇嫌……會不會還有另外一個人?」
李知縣怔住:「第三個人?可是……鄰舍只看見了兩個人而已……」
衛玉道:「知縣心裡懷疑王絝,這是應該的,只不過你不該礙於金龍幫的人以及百姓的看法,而把自己心中的疑問藏起來。你既然是父母官,就該心底無私,秉公處置,倘若王絝真是兇手,你卻怕惹上袒護衙差的嫌疑而放過他,豈不是枉法?」
李知縣臉上冒汗,連聲稱是。
衛玉又道:「另有一件,我沒去過現場,只看過屍首。那朱氏傷的慘烈,想被現場一定不會好到哪裡去,而造成那樣的傷,那行兇的人身上也必定不會幹淨。既然王絝當夜不可能回到家裡。那麼鄰居所看見的那個王絝……十有八九就是兇手偽裝的了。」
李知縣豁然開朗:「您的意思是兇手為了隱藏身上的血跡,故意換了王絝的衣裳?」
「說的不錯。李知縣可親自去過現場?」
知縣忙道:「是,下官親自去勘查過。」他急忙回想:「正如大人所說,地上牆上都有大片血跡,幾乎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十分駭人。」
衛玉心頭一動,看向外間,她本該親自去一趟,也許另有發現。
不過,倒也無所謂。
衛玉問道:「不見兇器?」
「確實找不到。廖羽家裡也沒有。」
「按照一般慣例來說,如果兇器是兇手在受害人家裡隨手拿的,他大概會在作案後扔在現場,畢竟若帶著身邊的話太過麻煩而顯眼,沒有理由帶走,既然現場不見,那證明那兇器多半是兇手自帶,而且不能留在現場,只怕留下的話,會暴露行兇人的身份。」
李知縣驚愕:「我怎麼沒想到這一點?可、可是既然兇手帶走了兇器,再找回來只怕如大海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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