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他們的機車蹭到了一位拾荒的老人,少年少女們喝了酒,對著老人一陣拳打腳踢,被一個剛剛放晚自習的高中少女制止。
那天晚上過後,高中少女失蹤。
這名失蹤的少女就是冉秋。
起因不過是一句戲言:「喂喂喂,敢不敢幹點犯法的。」
是啊,就算飆車喝酒紋身打架罵髒話,那也不夠酷啊!
於是他們把冉秋帶走,去到他們租來的房子裡,對她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懲罰」,因為她打斷了他們找樂子,那麼就要用自己來替代。你所能想像到的一切,還沒有長大的少年們都在她身上實施了。這是個多麼漂亮的女孩啊!她有著鮮花一樣的年紀,柔軟的嘴唇,隆起的胸脯,對血氣方剛的少年們來說,看一百部片子,也不敵一次的真槍實戰。
但是他們玩脫了。
冉秋不是膽小懦弱的女孩子,她堅強善良又勇敢,她寧死不屈,她不停地叫救命,被打的頭破血流也不肯低頭。於是少年們火大了,他們本來只想跟她玩玩,可她居然這樣不識好歹,那就得好好教訓一下。
他們喝了酒,上了頭,控制不住自己了。人心有著最可怕的惡,冉秋瞪著眼睛死掉的,臨死之前她還狠狠地說,就是做鬼也不放過他們。
這就是他們挖掉冉秋眼睛,並且將她分屍的原因。
六個人,每人負責埋掉冉秋身體的一部分,那雙眼睛則是他們一起埋起來的,因為他們聽說挖掉死者的眼睛,她就會忘記是誰害死了自己,不會化作厲鬼來找他們報仇。
值得一提的是,那天晚上,他們都戴著從地攤上兩塊錢一個買來的小丑面具。最後映襯在冉秋失去生氣的眼珠里的,也正是小丑的形象。
現在,小丑回來報仇了。
少年們逐漸長大,他們不再聯繫,默契地切斷一切過往,慢慢地他們成熟,成家立業,結婚生子,有了自己的事業與未來,但冉秋,她死在十二年前的夏天末尾,就算屍體很快被發現,也沒有任何證據與線索,十二年沉冤未雪。
冉秋的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就算是警探與側寫師也深深地感到了震撼。他們見過無數的大案子,更願意見到一個冷酷無情天生反社會的兇手,也不願意他們背負殘酷的命運。但違法就是違法,要付出代價,受到懲罰。
此時此刻,被抓走的第六名受害者在電話里瘋狂哭喊求救,尖叫哭泣,小丑經過變聲器的聲音仍然詭異,對於警探勸告他自首收手的話,他問:「那麼,惡魔們遭受懲罰了嗎?」
沒有的。
以暴制暴是錯誤的,不正確的,小丑難道不明白這個道理?他當然明白,可他不在乎,所以他是惡人,是反派。
他發出一陣笑聲,「我沒有犯罪。」說完就把電話掛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