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曼青最終找到了女兒, 但找到的, 是個遍體鱗傷麻木不仁的女兒。
她年輕時便是非常漂亮的,女兒也隨她,因此在被拐賣後相當受歡迎,那些人逼她接客, 逼她忘記過去那個每學期都領到三好學生獎狀的自己,在無窮無盡的毆打、虐待、強|奸中, 孩子終於屈服了,從十三歲到十七歲,這樣的日子她過了四年。
郝曼青找到她的時候, 她甚至認不出這是自己的媽媽。
這個滄桑的、頭髮花白的、衣著破舊的女人, 跟記憶中漂亮溫柔的媽媽截然不同。
郝曼青報警, 沒有用。
郝曼青強硬要帶女兒走, 換來的是一頓毒打。
那些人甚至威脅她說在這個城市沒有人能幫她。
她不停地想要鬧,直到被警察找去拘留了十五天,這十五天裡他們每天都要審問她,問她姓什麼叫什麼從哪兒來來幹什麼,問得她心力交瘁,然後暗示她不要再「鬧」下去。
郝曼青不懂,她和女兒不是受害者嗎?為什麼他們反而叫她不要「鬧」呢?
在她瘋狂的掙扎與反抗下,那群人不想惹一個瘋子,便把女兒還了個她。可還回來的女兒精神心理雙重受損,郝曼青都不知道要怎樣才能把她真正的挽救。
她一邊打工帶著女兒, 一邊繼續頑強地想要抗拒這可悲的命運——直到有一天她精疲力盡地從工地上回來,看到她租的三百元一個月的破舊民宅里,女兒用刀子在自己身上劃下無數血痕。
她想救她呀!
此後兩年,郝曼青一直在掙扎,這種掙扎是可敬的,也是可悲的。女兒無法經受這樣的痛苦選擇自殺,郝曼青回來的時候,她已經吊在房樑上,歪著腦袋,臉色青紫,只留下一張寫著媽媽對不起的字條。
可那是女兒的錯嗎?是郝曼青的錯嗎?
她抱著女兒的骨灰繼續渴求公道,終於有記者發現了她,願意幫助她,將她的故事寫成文章發表,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人民都在關注著她。郝曼青求遍了所有人,最終幫助她的卻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涉案犯人及瀆職人員全部獲刑後,郝曼青站在法院門口,青天白日,曬得她眼睛疼腦袋疼哪裡都疼。
邪不勝正,故事應當到這裡結尾,才不失為一段佳話。可憐郝曼青母女的人轉頭便會忘記她們的苦痛,人們仍有人們的日子要過,犯法的人要受到法律制裁,正義終於來了——可是來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