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雨有些心動,她已經很久不運動了,桌球是她為數不多會的運動之一。
打得快要出汗的時候,蘭雨喊了暫停,她不想等下回辦公室的時候,一身的汗味道,這裡沒辦法洗澡,怪難受的。
「小雨,你的手機一直在振動,好像有人給你打電話。」她的襯衣外套和手機,放在一旁的石頭椅子上,同事坐在旁邊休息。
「好。」蘭雨把球拍遞給旁邊的同事,然後去拿手機。
這個電話號碼,她沒有保存,念了一遍就想了起來,蘭雨走到旁邊,接起電話:「什麼事?」
「小雨,在忙嗎?」譚旭的聲音,從聽筒那邊傳過來。
「怎麼了?」蘭雨問,他們分手後,就沒有聯繫過了。
「我來 c 市了,可以見一面嗎?」
「不用了吧。」沒有什麼見面的必要,都有自己的生活了。
「我還給你東西。」那邊譚旭說著。
蘭雨想了想,有點懵:「什麼東西?」
「你送我的玉。」
蘭雨大學畢業後不久,就是譚旭的生日,當時她的工資也不多,拿了 1500 買了兩塊小小的玉,她的是一朵小蘭花,他的是蘭花葉子,他們找了繩子,一直帶在脖子上。
後來還沒分手,蘭雨就弄丟了,當時還不敢跟譚旭說,她自己也心疼了好久。
「不用還了,我的早就丟了,你也丟了吧。」蘭雨說著,拿起衣服往公司走。
「小雨…就把我當成普通朋友不行嗎?」
「不行。」
「那我還給你就走,可以嗎?我也就今天待一天,明天就回去了。」譚旭跟蘭雨在一起兩年,知道她是什麼人,吃軟不吃硬。
「我給你地址,快遞給我吧。」蘭雨說著,掛斷電話,給他發了條簡訊,是公司的地址。
*
快五點的時候,蘭雨收到譚旭的信息,說他在公司樓下停車場,他把東西給她就走。
蘭雨不想下去,但後來譚旭見她沒有回覆,便給她打了電話過來,蘭雨掛斷電話,給他發去信息:「我馬上下來。」
兩人已經半年多沒有見過面了,譚旭倒是沒什麼變化,戴著個鴨舌帽,穿得很休閒,坐在一個越野車的駕駛位上,給蘭雨揮手。
蘭雨走到他的車窗前,向他伸手:「給我吧。」
「上車,就聊十分鐘。」說著,譚旭去打開副駕駛的門。
「還有什麼沒有說清楚的嗎?」蘭雨覺得應該沒什麼好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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