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海擱下茶杯,語氣認真,「他這個事不知道怎麼地,被來醫院發名片的律師發現,現在人家要給他打官司,說是你們家身為監護人,監管不到位,有遺棄嫌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你們遺棄罪。」
「遺棄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啊,人家之前爸媽出車禍,侵害人家裡給的賠償,總共是五萬二。」
「再早一點賣房子的錢八萬塊,都在你們手裡,現在人家都要要回來。」
李秀芳蹭得一下站起身,「買房子的錢在他爺爺手裡,我們可一分錢沒拿過,那家人給的賠償款也給他爺爺治病了。」
周大海讓她稍安勿躁,「你跟我說沒用,你得跟人家律師說,而且你這說辭站不住腳,他爺爺死多少年了,你看看你的流水,都是近期的,從他爺爺去世之後開始算,你也要拿出四萬多。」
「那是他欠的。」李秀芳不服道。
「他就是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未成年,之前說的話做的決定都有可能是你們逼迫,法院不會認同的。」
「還有啊,那八萬塊錢打進老爺子的帳戶,帳戶最後是你們拿的,那都有紀錄的,你們跑不掉的。」
「人家孩子這些年可沒少給你們夫妻倆掙錢,到你們家之後簽的協議錢到現在都還記得,那大車撈上來能賣多少錢你忽悠得了孩子忽悠不了律師,那進帳流水都可以查到的,六萬多是不是?」
「這人家孩子都不跟你計較了,就算了人家爸媽和房子的錢,還要減掉協議里的一萬六。」
那協議其實也是不公平的,遠遠超過了他的學費和生活費,但他說不想像別人說的那樣,別人的孩子養不熟,一成年就飛的無影無蹤,不認協議里的錢,所以堅持要把這筆錢減掉。
他想告訴別人,別人的孩子養得熟,好人也會有好報,他是把錢還完,乾乾淨淨走的,沒跑。
之所以走,是因為人家對他不好,不是他人品不行,他還完了錢,兌現了承諾,人品是可以的。
「掙一點就行了,也別把人家孩子逼太緊,我告訴你,上周我們所才剛接了一個案子,一個小女孩,老是被她爸爸家暴,晚上趁大家睡覺的時候拿錘子把她爸爸錘死了,足足十七錘,我們去的時候腦漿都出來了,血肉模糊,大人都嚇到了,小孩還面部表情的。」
「人家小女孩才八九歲,瘦瘦弱弱的都能幹出這種事了。」
「他怎麼說也這麼大了,別小看人家現在是個廢的,真把人家逼急了,人家給你們下個藥、放個煤氣那還是簡簡單單的。」
「當然我也知道,你們家裡現在也不好過,女兒馬上要高考了,兒子也要升學,你老太還生了病是不是,都可以商量,我們也會給你們爭取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