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坐牢你兒子女兒名聲還要不要,以後公務員都不能考,找工作都會受制。」
周大海心里明白,還是錢太多,超過她預算,她不想給,只得再降一降,「這樣吧,我看他一個孩子,也花不了多少,醫藥費也就五萬多,你給個六萬,夠他還完醫藥費再堅持幾個月的,只要生活有點盼頭,誰還會跟你過不去啊,你說是吧。」
李秀芳臉上還是有些虞色。
周大海板下臉,「現在是有我們做中和,人家也缺錢才這麼好說話,我告訴你,人家律師說了,這時候你不同意,到時候真鬧到法庭上就一毛一毫的算,你拿的份子錢,協議超出的部分,還有你勒令小孩干超過他那個年紀應該乾的活,都可以告你虐待罪。」
「到時候你和你老公因為虐待罪和遺棄罪坐牢,還要原原本本還人家十三萬二,再加上大車和別的七七八八,二十萬都打不住。」
「你人在牢里,財產給你凍結,不夠就把你房子賣了,等你出來黃花菜都涼了,錢財兩空房子也沒了,去哪住都是問題。」
李秀芳腦子一懵,多少還是有些慫的,但實在氣不過,加上確實有疑惑,蹙眉問:「他不是沒錢嗎?哪來的錢請律師?」
周大海耐心解釋,「他這個特殊情況,可以先打官司,贏了再給律師費,等他贏了,律師費法院會判你們出,這又是一筆費用,怎麼也要一兩萬,何必呢。」
周大海說話的時候,已經白紙黑字寫好了新的協議,協議內容大概是李秀芳夫婦還給宋青六萬塊錢之後,雙方互不相欠,債務互清。
他拿給李秀芳,「看看怎麼樣,沒問題就簽個字吧,監護權我找居委會來,監護人我還要再想想辦法。」
他佯裝為難,出去打電話,先假裝打了幾個,最後才給小姑娘去了電話。
給宋青付醫藥費的事,有可能黃,但轉移監護權這事,李秀芳肯定是迫不及待的。
所以他把小姑娘也叫了過來,還有些居委會的,單獨寫了份轉移監護權的協議。
跟居委會說了情況,孩子在醫院呢,來不了,他可以代替孩子決定,轉移監護權的事很順利,簽另一份協議時,李秀芳還在兀自堅持著。
居委會,村幹部也來了,她丈夫亦回了家,全部人上陣,挨個勸說,夫妻倆承擔不起虐待罪外加清算往日帳目的後果,到底還是簽了字,周大海親自驅車帶著取了錢,在所有人的見證下,將這事辦妥。
孩子人好,拿到錢將他們所里捐的,和他與另幾個交警墊的錢都還了,還非要請他們吃飯,但他們這個工作,是不能接受這些的,所以他沒肯,讓孩子好好過日子,簽過字的協議帶回去一份給李秀芳夫婦後,這事才算徹底畫了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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