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蓁蓁沖他擺手,「楨哥兒,你忙你的,別管我。」
說不讓管,然而存在感強烈得很。
自從上次的簽名尷尬後,葉蓁蓁就發誓要練字,特地從縣上買回不少宣紙,這會兒從書案的筆架上隨便挑了支毛筆,從楨哥兒的硯台里蹭了點兒墨水,開始正兒八經地練字。
她寫的是永字。
雖然不會寫毛筆字,但她也聽說過毛筆初學者,熟練永字八法,能夠更加容易掌握毛筆字。
葉蓁蓁信心滿滿,覺得寫毛筆字也不算多難,剛要揮墨而就,筆尖的濃墨就滴在宣紙上,洇開一個墨疙瘩。
葉蓁蓁:「……」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她就不信邪了,直接就著墨疙瘩一點起筆,橫豎鉤提撇捺,一個占了半張紙面、筆墨濃淡不均的「永」字,就這麼以嘲諷的姿態,躍然紙面。
這、這也太難了叭!
「好歹把字給寫出來。」
別誤會,這並不是葉蓁蓁精神勝利法,而是楨哥兒說的,他不知什麼時候放下筆,走在她身後看著她寫的「永」字,還一臉欣慰的模樣。
「沒想到你除了自己的名字,連永字也學會了。」
葉蓁蓁羞恥感爆棚,下意識地捂住醜陋的字疙瘩,再看旁邊那一行行筆走龍蛇的蠅頭小字,簡直是公開來處刑!
她總覺得,楨哥兒是在嘲諷她!
崔維楨不是很明白某人作為曾今的文化人的羞恥之心,在他看來,初學者懂得用永字練習筆法,還能完完整整地寫下來,已經算是不錯。
所以他把葉蓁蓁的羞恥,當成她不好意思了。
目光在某人紅霞遍布的臉頰上轉了一圈,崔維楨才緩緩收回視線,「不必難為情,你沒夫子教導,寫不好也是正常的,我來教你。」
他興致盎然,抓著葉蓁蓁的手就要手把手地教她寫字,結果,看到她手掌上的洇開的濃墨……
看著他眉心狠狠地跳動了幾下,葉蓁蓁心知他的潔癖症又犯了,立馬心虛地收回爪子,「我這就去洗手。」
說完,一溜煙地跑了。
墨汁沾手上很難洗得乾淨,考慮到楨哥兒的心情,葉蓁蓁仔仔細細地刷了好幾遍,連指甲縫中的黑點都沒放過,付出把手都搓紅的代價,終於把手給洗乾淨了。
大意了,這陣子只顧著做脂粉,連澡豆、香皂等東西都忘記準備了,等有時間了,一定得做一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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