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想多了,顧野總感覺說到齊君與莫聞遠會變得非常亢奮,就是那種老子要去他面前炫耀炫耀的亢奮。
「齊君與約的晚上,我四點就下班了,」顧野邊整理書架邊說,「咱們沒必要去這麼早吧?」
「那簡單,」莫聞遠翹著二郎腿,嘴角勾出笑意,「咱們先出去逛逛,買兩套衣服,然後再去跟他吃飯不就行了。」
有人叫顧野,讓他去倉庫裡面找東西。
顧野應了一聲,「我現在有事,你一會兒出來的時候記得開那輛黑車,別開昨天晚上那一輛。」
顧野怕昨天晚上那輛車開出來又被人盯上,畢竟以車作為目標可比以人作為目標好找得多。
莫聞遠一一應下,顧野掛斷電話之後他就開始翻箱倒櫃的找衣服。
別的不提,要把齊君與那隻花孔雀比下去才行。
沒錯,在莫聞遠心裡,齊君與一直是一隻到處求偶的花孔雀,就因為這種人到處留情,所以他當初在覺得顧野越來越粘他的時候才選擇把顧野送到齊君與那裡。
當時沒多想顧野和齊君與的結果會是怎麼樣,往後再想他真想穿越回去給自己兩個大嘴巴子。
就因為顧野和齊君與以情侶身份相處火,莫聞遠後來看齊君與哪兒哪兒都不對勁。
眼看著顧野快下班了,莫聞遠試了兩套衣服感覺都不是太喜歡,他把拿出來的衣服胡亂塞進衣櫃裡,拿好車鑰匙準備先去接顧野下班。
從小到大,他還沒這麼在意過形象。
這就是談戀愛嗎?
明明那麼熟悉的人還在在乎自己在對方眼裡是什麼樣的人?
莫聞遠下樓,心情舒暢,昨天晚上的欲求不滿也被他找好話安慰好了自己。
接吻了,而且是深吻,他們親了很久,而且他還摸了顧野的腰,雖然沒有進一步,但得看跟什麼比了,如果是按照最開始,這樣就是退步,但按照他們現在的關係,這樣就是進步。
實際上,顧野能允許莫聞遠管他叫老婆都是拖了莫聞遠裝傻的福。
今天是個多雲天,太陽一會兒出現一會兒消失,溫度很適宜,有微風,非常適合逛街。
再過一個多月顧野會放小長假,莫聞遠想著要不要趁這個假期帶顧野出去旅遊。
兩個人認識這麼久,還沒有兩個人單獨去這個城市以外的地方。
大概二十多分鐘,莫聞遠就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