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辛說:「還是沒有。」
飯吃到一半,祝嬈總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祝辛看出來了,沒問,終於,祝嬈忍不住了,小聲好奇:「哥哥你是不是喜歡男的?」其實好早就知道了,包括哥哥其實不是爸爸的孩子這件事,她不敢問祝宏飛,楊嵐也不讓她問。
筷子頓了頓,某些極度不快的回憶侵占腦海,良久,唇角弧度放平。
「沒有。」
沒有喜歡男人或者女人這回事,他當年只是喜歡上了一根救命稻草,無關那個人是男還是女。至於這一次,生日那晚有過很短的一剎那的念頭,無非是因為程林那句生日快樂。
他已經試過了,五年前也恍惚過,孫安告訴自己程林為自己要死要活,明里暗裡勸自己認命留下,那時候他很迷茫,不知道應該離開這個地方撞進未知的未來還是聽孫安的,留下,在程林身邊當程林的心尖兒——他是這麼說的。
那天晚上,他闖進當初那家紋身店,刺了他們吵架時候程林翻出來的那隻蝴蝶,進去的時候是因為衝動,刺到一半的時候他清醒了。
——他不要當程林的金絲雀,不要永遠依附程林。他無法接受自己擁有的一切都是他人給予,要是留下,他會永遠都是無法自保、被人下藥綁架、曝出艷照也只能打落牙齒活血吞的魚肉。
他等了五天,等傷口癒合,他準備告訴程林,他刺了這隻蝴蝶,剩下的期限大概可以抵消了,他希望他們銀貨兩訖。但那天,他沒找到機會告訴程林。
程林最開始很灑脫,說:「我不靠這個活著。」
自己要走了,他又說:「要不還是留下吧。」
那天他很痛快,因為程林這種人居然也會為感情搖擺。
確然,偏激執拗的感情會讓人一時衝動,也會有片刻沉淪,因此祝辛始終很慶幸自己沒在那一天昏頭,答應程林留下。他還記得,那天程林狀態很差,孫安說他右臂傷勢很嚴重,心肺都有損傷,他考試的那個星期一直在搶救。但程林喝了很多酒,還在抽菸,車禍那晚甚至還上床了,所以說不準是孫安誇大其詞的苦肉計。
現在想來,沒告訴程林這個紋身的存在也好,否則,程林大概會誤以為自己有什麼放不下。
至於家,祝辛想,其實也不是很需要——當他有了財富,有了社會地位,有了拒絕的底氣,就不會再考慮站在他人領地是否會被不喜和驅逐這種事情了,或許這和所謂的「家」是一樣能給人自信的東西,是立足之地。
旁人沒給他的東西,他自己拿來了。
至於感情,確實,可有可無,沒人靠喜歡活著,調味品罷了——他現在也有大把的人可以挑選,盡可以跟以前的程林一樣朝三暮四,縱情享樂。他不想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