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記得第一次見祝辛,他被人欺負,本就下垂的眼角經常性看著地面不給人窺探。祝辛長大地很艱難,畸形是不太好的詞,但他們確實都有些畸形。沒有人陪祝辛長大他就只能自己摸索,跌跌撞撞到十九歲,不懂喜歡也不懂怎麼被喜歡,也不知道討厭人,玻璃劃破手應該很疼,被人扇耳光應該很疼,但是他看似平靜地掀過這些事,就好像這些事情不是很嚴重,不是很疼,因為沒人會幫他討回公道,而他自己也沒有能力討回公道。
那是他自己悟出的面對傷害的辦法,因為沒人關心,他說出來也未必會有人聽,所以就不說,所以就當作不疼,背過人就自己舔一舔傷口,下次離遠點就好了。
他最開始覺得很有意思——當然,他是瞧不起這種心態的,他覺得這麼一個辦法比阿Q還不如,精神勝利雖然窩囊好歹還知道一較高下,後來又覺得心疼:多乖的小孩兒,怎麼能在外面吃這些苦?家裡人也捨得?
程林仔細回憶當初知道祝辛的身世時候的心情:爹媽離婚了,親爹二婚,跟新老婆有心肝兒寶貝,祝辛這個前妻留下的孩子乖巧懂事特別省心反而被忽略,他那時候還不知道祝辛跟他那個爹沒有血緣關係,只想:
要不怎麼說人心是偏的呢?你看,越懂事的小孩兒越不招人疼,越是沒人疼的小孩兒就越懂事,作天作地撒嬌耍賴的讓人頭疼,但誰家不是被偏愛的才敢恃寵而驕呢?
他那時候還挺想好好疼一疼祝辛的,程林總覺得他才是世界上最了解祝辛的人,比祝辛自己還要了解,可能有他喜歡觀察祝辛的原因,還可能因為他和祝辛的經歷其實很相似,所以他格外不喜歡溫吞善良的祝辛,希望祝辛鋒利刺人一些。也想教他怎麼跟人張牙舞爪,但是他沒教好,祝辛也學的不好,到最後只會跟他一個人橫,到後來,索性薄情到底了。
祝辛依然是一隻野生但是沒有傷害性的動物,懵懵懂懂地在複雜的叢林中謀生,但他只有幾根毫無傷害力的軟刺,時至今日,祝辛適應了生存法則,那些刺好像硬化了,有了殺傷力,可程林看他,依然還是嬌氣又辛苦,依然惹人心疼。
還是很想把祝辛抱回家裡不見風雨地養起來,讓他當金絲籠里的鳥兒,當溫室里的玫瑰,讓他無憂無慮地紮根在肥沃的土壤適宜的氣候里,但他的心態已經大有不同,他早學會了怎麼克制不甘心。
遇見祝辛之後他花很多時間觀察祝辛,起先是無意識注意到,後來發現自己怪異的心態索性開始肆無忌憚,再後來藏匿起來,意圖欺瞞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他不喜歡這隻玩物——他曾這樣稱呼祝辛。
程林用很多不好的詞形容過祝辛,但他叫祝辛小雜種,小野種,都是為了跟自己相襯——他曾被這樣稱呼很多年。
程林和祝辛遇見的第一年,那年程翰明有過一個私生子,把那個女人藏得很緊,保護地密不透風,生怕程林從中作梗弄沒了這來之不易的孩子,跟當年得知方秋蘭懷孕的時候態度截然不同。
知道有程林這個野種的第一年,程翰明一口咬定這不是他的種,寡母難討生計,方秋蘭抱著孩子上門求程翰明看在往日情分上給他們母子一條活路,程翰明卻心狠手辣,把他們母子推出去不認,然後終於,一直躲著他的梅生求上門,低聲下氣給師姐母子求情,程翰明才給了野種母子一個安身立命之所,但還是沒叫他們進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