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現在一點也不願意呢,我抽出手,無視他“你走了就不要後悔”的話,提著麻煩的裙擺,不顧形象的向表妹跑去。
賓客的詫異,雙方親友的尷尬,媽媽的憤怒所有一切都被我拋在腦後,我拿回自己的手包,匆匆回到化妝間裡換回簡便的衣服鞋子跑了出去。
第2章 夢一場
我將一束粉色的鬱金香放在墓碑前,蹲下身,看著墓碑上笑容燦爛的少女,我記得這張照片,那時我們還在一起玩耍,在十八歲燦爛的盛夏。
陶然最喜歡鬱金香了,每一種顏色都是那麼好看,其中最最喜歡的就是粉色的,因為她說粉色的鬱金香花語是美人,和她最相配。
現在,粉色的鬱金香亭亭玉立含苞待放,永遠定格在這一刻的陶然也笑容爛漫無憂無慮。
我走在一條相對安靜的小路,靜靜地想著與她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悲傷經過幾天的沉澱滲入我的骨髓,隨著我的血液流遍全身,以至於我竟然哭不出來,似乎哀莫大於心死,我想,我的心死了一半了吧。
迎面傳來一串腳步聲,我的腳步不由得頓了一下,心跳不可抑制的狂跳起來。
我還以為我的心臟剩下的一半只剩維持生命機能的規律跳動了,原來它還有這麼活潑的時候。
康文熠,不用抬頭我就知道,因為我暗戀了他十幾年,從十六歲到二十八歲。
可是自從高中畢業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過了,最近幾年他也只是偶爾跑到我的心裡夢裡腦海里刷刷存在感,心跳都沒怎麼變過,每次想起來我也只是微微一笑,感嘆自己的長情,所以,我以為十幾年的暗戀要打個折扣。
十年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婚嫁,不知道他現在是圓是扁,是否帥氣依舊,可是,我的心卻依然在為他劇烈跳動。
我想,也許我需要一點勇氣,一點看他一眼的勇氣。
於是,我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疑惑的抬頭看著漸漸走近的人。
他褪去了青澀,變得成熟穩重,一身黑色的西服穿在他的身上,愈發顯得身高腿長,皮鞋踩在青石地上的聲音與記憶里我熟悉的他穿球鞋走路的聲音大相逕庭,可是,我還是聽出來是他,英俊瀟灑,帥氣逼人,歲月給了他成熟穩重,卻忘了帶走他的時間。
十幾年的暗戀我不後悔,曾經我以為我會單身一輩子,靠著關於他的記憶,足夠我餘生懷念。現在,陶然又給了我繼續單身的勇氣,人生無常,我不想再做媽媽的木偶了。餘生,沒有了陶然,也不可能有他,有回憶就已經足夠。
擦肩而過雖然只有短短的幾秒時間,可是足夠我刷新他在我記憶里漸漸模糊的容顏。
這就足夠了···大概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