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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写的是战国时魏国信陵君门客侯嬴和朱亥的故事,千载之下读来,英锐之气,兀自虎虎有威。

而那大梁城邻近黄河,后称汴梁,即今河南开封。

该地虽然数为京城,却是民风质朴,古代悲歌慷慨的豪侠气概,后世迄未泯灭。

也可以说,李旭升也挺喜欢这首诗的。

而他呢,最喜欢的一句无疑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了。

也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没办法,这句话就是这么霸气侧漏吸引人。

看武侠小说,谁还没个武侠梦啊,谁还不想手握三尺青锋,问剑天涯啊!

而这两句诗句出自庄子的《说剑》,

原文如下: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下,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

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

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

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

庄子曰:“诺。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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