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啊。他們都說警察是壞人,會亂抓人,可我過這麼多年,沒有遇到過你這種人。你不罵人也不打人,還給我買衣服,給我吃的。」
「你不嫌棄我,還讓我跟你一起住……」
她絮絮叨叨說了許多,可在成鈺聽來,這都是最基本的事,就像洗澡要用熱水一樣。
「那你也要好好工作,認識更多的人,然後你會發現,這個世界上,不是只有他們那樣的人,還有很多陌生人,願意釋放善意。」
疲憊的成鈺躺到床上,很快就睡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聽陳朗講了牌坊村群體性犯罪的細節,她夢見了一個女人,對方像電影裡的超級英雄,逐一懲罰了那些因為種種原因逃過了懲罰的惡人。
她在夢境裡就清楚地知道,這只會是一個夢。可在醒來時,又難免會把夢裡的人與趙家那個被解救的女人形象糅合到一起,從而得到些「惡有惡報」的慰藉。
不過能從牌坊村逃離的女人,一定有過人之處吧?這些村民還記恨她呢。
想到這裡,成鈺猜測張隊和其他辦案刑警是不是有意在保護對方?所以在訊問或者記錄時,才會默契地一次都沒有提起她的名字?
第15章 暗夜-09
趙棟收買被拐賣的婦女案參考最高人民法院 2011 年 3 月公布的《關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的三起典型案例》中的蔡順光收買被拐賣的婦女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趙棟,男,漢族,1979 年 12 月 3 日出生,農民。
2007 年 7 月下旬,在徐風市牌坊村二組 42 號,被告人趙棟從劉軍、趙玉蘭(另案處理)手中以 13 000 元的價格收買了被拐賣的劉某某「做老婆」。2008 年 3 月,被害人劉某某在富縣警局報案,警方當即開展了調查。同年 4 月 12 日,趙棟在平縣一出租房內被公安機關抓獲。
(二)裁判結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棟明知被害人劉某某是被拐賣的婦女而予以收買,其行為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被告人趙棟收買劉某某後,欲與劉某某形成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趙棟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處被告人趙棟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
因為要整理趙有田一家中毒案的案情通報,成鈺看到了趙棟收買被拐婦女案件的審理報告,雖然已經從陳朗那裡知道趙棟被判得很輕,但還有一些疑問。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