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趙玉蘭還給誰找過婆家?
答:就還有兩個在城裡找工作的,就是給她們找個對象,沒做別的,我沒睡她們。
問:你們為什麼要從市里回光明村?
答:就……我媽怕有人找事,來這裡避一陣。
……
成鈺把趙玉蘭、劉軍和李偉華三人多達七萬字的訊問筆錄看了一遍,才明白張國安這個辦案無數的老刑警,為什麼會對這起既不離奇也不曲折的案件記憶猶新。
2007 年 7 月,在富縣讀書的被害人劉某娣,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返回光明村。可她回家後,這個家卻已無她的容身之地。父親劉軍不僅給她找了個後媽,還有了個好吃懶做的兒子李偉華。
李偉華覺得劉某娣在炫耀,炫耀她考上了大學,所以就想「給對方點教訓,讓她不要看不起自己」,他不僅搶走了劉某娣的錄取通知書,還強暴了她。李偉華的母親趙玉蘭因害怕劉某娣報警,就牽線搭橋,把劉某娣賣給了牌坊村的趙棟。
趙玉蘭是牌坊村的人,知道村里那些被拐來的女人是什麼遭遇。把劉某娣賣到牌坊村萬無一失,畢竟那些女人不僅沒有機會報警,甚至有的人一輩子都沒能離開那個鎖著的屋子。
趙玉蘭母子在筆錄里,數次指控劉某娣看不起他們,所以是她活該。
可要論原生家庭,劉某娣在家裡處境並不比趙玉蘭好,她母親早逝,別的孩子還在瘋玩的年紀,她已經開始承擔家務和部分農活。而她和李偉華都沒有可比性,趙玉蘭從李偉華讀小學時就想辦法送他去城裡,租房陪讀……結果他連初中都沒讀完。
這對母子的虛張聲勢,並不能顯得他們強大,反而體現出他們面對劉某娣時,會感到徹頭徹尾的自卑。
尤其是李偉華,他對於自己所作的惡不僅毫無悔意,還覺得這是個並不過分的玩笑。成鈺從字裡行間發現對方沒有一丁點善惡是非的概念,就是個被欲望和情緒支配的人渣。
這符合成鈺第一定律:強姦犯都不要臉。
成鈺想去處理陳朗交辦的詐騙案,可她卻總是忍不住會想,2007 年的夏天,那個拿著大學錄取通知書回家的女孩,是什麼樣的心情?她一定很期待這封錄取通知書,所以一直等拿到才回家。她也許會擔心學費生活費沒有著落,還對父親心存僥倖,覺得自己考上了大學,給父親掙到了臉面,他也許會供自己讀書呢?
不管是什麼樣,她的心臟一定是砰砰跳動著的,告訴這個吃過太多苦的女孩,這並不是一場夢。
而趙玉蘭母子,幾乎輕而易舉就撕毀掉了劉某娣為之努力很久才實現的夢想,還把她推進一個幾乎無人生還的地獄裡。
這簡直比從肉體毀滅一個人還要殘忍,殘忍到成鈺根本不敢去想,劉某娣看著錄取通知書被撕毀,自己的父親為了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子,將她賣掉時……心下是何等的悲憤絕望。
這大概就是即使過了十來年,張國安都能清晰記起案件細節的原因吧。
「還好這個案子不是我審的。」成鈺感慨,「那我可能會因為毆打李偉華,被警隊直接開除。」
孫聰見她還沉浸在案情里,對她挑眉眨眼,「放心,會有人收拾他的。」
他這個「你懂得」的表情,讓成鈺想起一些傳聞,雙眼放光問張國安,「張隊,李偉華在監獄裡,有沒有人照顧照顧他啊?」
「你怎麼什麼都敢說的。」張國安端起保溫杯,「這種事別在外面亂說啊,影響不好。」
「那就是被照顧了是吧?活該呀。」成鈺呸了聲,「這種人渣,就該割了他那二兩肉,看看他到底在得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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