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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片怪婴像是下饺子一般涌过来,不管是火焰喷射还是炸药都没有实际效果,他们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冲出了山洞,最后挂在瀑布旁边。

原来他们这时候才找到凌云宫,前面一切都只是开胃菜而已!

贪财的胖子趁另外两人不注意将舌头当宝贝偷偷揣在兜里,结果反而中了舌蛊,不光会发出阴森的笑声,甚至还想去啃尸体。

凌云宫竟然也不是献王的墓,他们找了一大圈之后才找到了三口妖棺,里面鬼气冲天,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接连发生!

黑鳞鲛人、活人生祭,这些恐怖的真相让人不寒而栗,而三口妖棺里面最大的那个,就隐藏着一只大粽子。

没有粽子的盗墓是不完整的,张楚写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都乐起来,把这个当成一个小小的彩蛋,到时候读者们看到以后说不定会有大大的惊喜!

然而这三口妖棺里面都不是献王,真正的献王棺材藏在墓室的最顶端,这些都是依靠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才能找到的东西。

盗墓盗墓,精彩就在这些地方!

摸金校尉隔着时空跟数千年之前的工匠们斗智斗勇,这种见招拆招的惊险刺激非常吸引人。

【诡异到极点的长生烛毕竟没有青铜椁里面指甲挠动金属的响声渗人,那抓挠声在压抑的地下空间里,显得格外突出刺耳。

我急忙对胖子说:“那铜镜作用虽然不明,但很有可能是用来镇住铜棺中的古尸,你赶紧把它给我,我先安回去试试,看看能否管用……】

依旧是第一人称的方式,这固然让读者们觉得有些难受,但是优秀的故事会让他们很快就接受。

现在大家都比较习惯第三人称的作品,很多人看到第一人称的图书时会下意识拒绝,不管好坏都坚决不看!

第一人称相当考验作家的能力,笔力不够的话,那就会成为毒点。

所谓的第一人称很简单,那就是以主角我的视觉和口吻去描述,代入感比较强,描述方便,只需要用这一个视角描写就行,不需要语气转化跟修饰。

很多人写第一人称的时候却又开始运用上帝视角,比如张楚就曾经看一部第一人称这样写道:“我转身离去,却没有看到他嘴角那丝阴狠的冷笑”或者“我没有看出他是在男扮女装”等等

这要么就干脆第三人称视角,要么就别犯这种低级错误。

简单来说,短点的作品适合第一人称,长篇的话还是第三人称看着顺眼。

张楚虽然是在写长篇,但其实可以把鬼吹灯分成八个部分,每个部分互相联系的同时又互相独立,用这种叙事方式更能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同身受,沉浸到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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