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班的地方在郊区,要做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别人都只会穿换上衣服,穿上一条围身,但他都会穿上一件自己准备的淡蓝色透明雨衣,杀猪那么粗暴残忍的活儿,在他手里像是弹钢琴一样优雅。
老钱觉得自己干的活儿,很神圣,所以每天都会把他的雨衣洗得干干净净。
楚洁说:我一直都有心理洁癖,我作为一名妇科医生,整天接触很脏的地方,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很下贱,我后来看到了老钱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职业真的是不分贵贱的,他的工作很低等,却活得那么热情精致,让我改变了观念。
楚洁很坚定的说:“我觉得谁都可能害我,但是他——绝对不可能!这个小巷,之前死气沉沉,正因为他住在这里三年多了,他对我们家家户户的热情,传染了我们,也唤醒了老人对生活的热爱,才出来摆摊,营造我们这个小区那么好的氛围。”
我点点头,说:这个老钱,他很让人敬佩,这种最底下的重复乏味的生活,被他活出了格外的精彩。
我敬佩过很多人。
绝大多数成功的老板和商人,他们都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有自己的手腕,但那是绝少数人。
但是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很多人每天都很麻木的朝九晚五,机械化的重复这种生活,死气沉沉,没有乐趣,但是这一位,可以把平庸的生活活得很精彩。
“阴气重,是因为杀猪,手上绑着绷带,据说是前一阵被猪啃掉了手指。”楚洁主动的为他澄清道。
我眨了眨眼睛,说:“那是挺好的人啊,楚洁小姐,你觉得这个老钱怎么样?”
“他?不是我的菜!他的优雅和热情让我敬佩,不过那和爱情没多大关系,他不是我的理想型。”楚洁笑了笑。
我们几个人聊着天,讨论着老钱继续往里走,看来又要重新选找害人的阴人了。
不过这时,旁边一个咧着嘴,盘着腿的乞丐忽然冷笑了几声:“哼哼哼,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顿时停驻了脚步,说:几个意思?
“呸!我什么都没说。”
乞丐摇头晃脑,坐在地上,捧着碗摇晃。
“别理他,讹钱的。”楚洁对我们说:这个家伙,假乞丐,每天换衣服来这一片乞讨,我们都不给他钱,但每天路过,老钱都会丢给他五块钱,他还不懂知恩图报,现在对我们嚼舌根子骗钱。
我听到这,还真是觉得这个人可真够恶劣的。
“我心里坦荡荡,我做乞丐只是一份职业,我用我膝盖和尊严来换钱,不像是某些人,男盗女娼!”乞丐很不屑的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