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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华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着含蓄的情绪,对叛逆的、呐喊的、愤怒的摇滚很难接受,因为这和华夏传统文化异常违背。传统华夏人多对安静高雅的音乐情有独钟,所以金属在他们耳朵里就成了噪声。

歌曲取材的问题,战争、人权、阶级、等等在华夏都是禁忌。你除了歌颂祖国,就只能歌唱爱情。

而一些传统摇滚在华夏人看来是唱法老掉牙的音乐,就像70年代的歌,其实摇滚传统唱法和那时的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在程晓羽看来,想让摇滚流行,就违背了摇滚的精神。摇滚并不是吉他、贝斯和鼓。也不是无力的嘶吼、叛逆和颓废。摇滚是精神是态度。

JackKerouac说:Oeveryouthful,Oeverweeping(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比较诗意的说法,Oever=Ahalways(forever)。)

周云蓬说摇滚精神是:永远年轻,永远不听话。

而程晓羽说摇滚精神是:对世间的平庸,永不妥协。

时至今日,“摇滚精神”会被人们认真的讨论,并且从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绝的见解,足以印证它的影响力。无论是作为音乐风格还是作为意识形态,摇滚都是历史长河中不多见的能够深刻影响人类社会的力量,可以说(我认为)摇滚是音乐发展史上最伟大的一次革命,足以媲美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的重要历史变革。

但是摇滚绝对不会是像杜星和秦义这样外表叛逆,内心却拿摇滚当作吸引异性的工具。摇滚对他们来说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鸟身上的翅膀。

对这样的人程晓羽说不上反感,他自己原来也是,只是经过岁月的沉淀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

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还有粮食和爱。

杜星当然不能理解阅尽千帆的程晓羽,对他来说,吉他不光是他用来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践踏他人的武器。

少年儿郎,拥美而行,快意恩仇才是他向往的生活。

摇滚是与众不同,是破坏与激情。

杜星横抱吉他,一只脚踩在凳子的横杠上,一只脚放在地板上,姿态轻松写意,俊俏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他弹得是华夏经典老歌《再见》,这是一首华夏人耳熟能详的歌曲,容易引起共鸣,旋律动听,歌词如诗歌般优美。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难作品。

这首歌的吉他谱子是他师傅编写的得意之作,里面运用了大量的古典吉他演奏技巧。他也是观摩了多次段洪亮的演奏才琢磨了许久,才弹得是模似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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