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完,谭文杰被姐妹二人联手赶走。
“我真是来教你们修炼的。”
虽然自己成仙纯属捡漏子,但再低级的仙也是仙,生命层次不同,凡尘的修炼功法在上限超不过10级的顺手就能修炼,还能帮别人开个加速挂。
谭文杰一转身找到了初一。
“谭老爷!这是我的新发明!”初一兴奋推出他的大炮。
有谭文杰的经费支持,“降魔灭妖朱砂神火天雷炮”终于来到了1.0版本。 甚至能算得上一件法器。
“做的不错。”谭文杰点头,“继续完善。”
跟不上自己的实力进步速度没关系,可以给其他人用,而且就这一门炮,僵尸王来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的小身板扛不扛得住。
以后可以作为纸人兵马的标配。
“这一门炮我先带走了。”
谭文杰抓着大炮一提,下一瞬大炮凭空消失。
初一努力睁大双眼,自己也没眨眼啊。
“我,啊……”
“对了。”
谭文杰将寄鬼手枪拿出来。
作为他认识的诸多武器道具锻造师之中唯一一个喜欢热武器的技师,初一虽然天赋差了点,但有一股倔劲。
“好精致的法器。”
“好好研究,可以试着仿造量产,总之怎么研究都随你。”
寄鬼手枪可以将鬼装进去获得不同的加成,对谭文杰的作用很小,即便是鬼仙的加成也比不上谭文杰一巴掌伤害高。
他留着这把枪的主要原因是,冷兵器用不惯,更喜欢热武器。
武器之中他最喜欢的就是大刀,用来砍脑袋很顺手,可惜真正的“鬼灭大刀”跟不上他进步的脚步,如今已经成为车轮的一部分,也算永远陪着他。
“是,我一定小心,绝对不会弄坏,不对,绝对不会弄这件宝贝!”初一使劲点头,眼中除了枪外再也看不到别的。
谭文杰对科研人员很尊重,吩咐人照顾好初一的生命体征别让他猝死后便下山去。
一番耽搁已经到了晚饭时候。
管家前来提醒,谭文杰才想起来任老板。
“去请任老板来一起吃晚饭。”
毕竟是亲戚客人,直接将人丢在小院里不管不问确实不好看。
不一会儿任老板赶到。
男人吃饭,女眷回避。
喝了酒的男人最喜欢聊什么?国家大事,国际局势。
任老板人家是真的到阿美莉卡赚钱,只是谭文杰对到旧金山挖金子一事存疑。
见谭文杰对那些大生意兴致缺缺,任老板心里也着急。
“谭老板,今年有21了吧?”
“嗯?”谭文杰回忆了一下,然后点头,“没错。”
年龄不好算,反正他到死都长这样。 任老板又说道:“也到了该娶妻生子的时候。”
谭文杰:“……”
他怀疑对方失忆了,自己娶的老婆婷婷可是他的侄女。
“珠珠在国外读书,今年也满18岁了,我正在为她以后头疼呢,性格太跳脱太活泼,毕竟是自家女儿又不舍得嫁太远。”
你那个任家镇距离谭家镇,可比任家镇距离任发的任家镇还远,绝对是远嫁。
谭文杰对他卖女儿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希望多来点。
一顿饭后,任老板被搀扶送回去休息,谭文杰转身到婷婷处休息。
帮谭文杰换上睡衣,婷婷问道:“我表叔说了什么?”
“他应该是想把珠珠嫁给我。”
“你是怎么想的?”
想嫁给他的人太多,这还是他没对外说自己是神仙,否则那画面有多夸张他都不敢想。
彩衣没进门怎么能先娶别人,头顶上还有一位魔界魔君老岳父盯着呢。
“再说吧,先睡觉。”
……
任老板和珠珠第二天准备告辞,等他们赶回去时,任天堂尸体也快送到家了。
是《音乐僵尸》。
变异品种的飞僵,除了怕天雷之外堪称尸中极品,最主要是脑子都变好用了,会思考。
想要到走到一步只需要打点激素。
僵尸谭文杰也有养,最聪明的小僵尸应付一些普通的小道士不成问题,但已经跟不上他现在的实力版本了。
所以,音乐僵尸肯定不能放过。
“谭老板,这是?”任老板看见谭文杰的打扮似乎是准备出门。
“要去一趟任家镇。”
“刚好顺路啊。”
任老板看向自己女儿。
谁说美人计没用。
任珠珠:“?”
别看自己啊,她来谭府之后和谭文杰总共也没说几句话,粥多僧少,肉多狼少,她根本凑不过去。
“不顺路,我还有其他地方要去。”谭文杰摇头。
自己用飞的,他们坐马车,路上浪费太长时间。
谭文杰随口问了一句:“不知任老太爷下葬定的哪一天?” 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总得派人过去一趟,而且任天堂的变异僵尸是他的保底,万一没找到那个法国来的科学家,至少还能抓只僵尸。
“下葬时间定在了初七晚上三更天、四更天。”
“初七?”
根本不用掐指算,因为那一天正好是吉日吉时,他现如今对好时辰记得非常清楚。
“好日子啊。”
“没错,特意请先生算的。”
目送两人离开后,谭文杰直接隐身升空,脚踩喷涌火焰的火车,直奔任珠珠的那个任家镇而去。
马蹄踩在松软土路上。
任老板还在遗憾没能敲定谭文杰和珠珠的事,可看着自己女儿无忧无虑坐在马车外的模样,又觉得这样也不错,家道中落也不至于卖儿卖女,总比普通人过得好。
“爹,你快看!”珠珠忽然伸手指着上方。
“什么?”
“你看那片云彩。”
任老板疑惑掀开帘子往天上看。
只见头顶上仿佛一团厚雪的白云被滚烫的火炭烧开一道裂隙。
云彩向两边翻涌时被烧红。
目送着红霞蔓延到视线尽头,珠珠才兴奋问道:“是不是有神仙啊?”
“哪有神仙!”任老板摇头。
他读书少,不会被骗的。
……
任家镇。
落地后踢了踢脚尖,一旁悬浮的火车瞬间消失。
谭文杰原地一转圈,外形已经变了模样,化身成一个老外。
鹰钩鼻,金发碧眼。
神仙使用的变化之术,便是有道行的人也看不出半点问题。
“泥嚎~”
多正宗的英伦腔啊。
他进镇子立即吸引了一群人好奇目光,洋人确实稀罕,尤其这里偏僻普通人一辈子也走不出几十里远。
谭文杰进餐厅,有服务生立即喜笑颜开凑过来。
谭文杰问道:“最近有没有来过外国人?”
服务生表情奇怪,你自己不就是外国人。 “除我之外。”
“有,听说好像在隔壁村子租了一栋房子做什么研究。”
“谢谢。”他翻了两下菜单,起身离开。
服务生目送他离开,还对同伴感叹:“人家老外中文说的真好啊。”
“那个老外没点餐。”
“肯定是咱们这里的西餐不正宗,人家没看上。”
“说得对。”
离开任家镇,谭文杰一路打听找到了外国科学家的住处。
永远不要怀疑村情报系统,没有的事情都能编出来一段,更何况一个金发碧眼大鼻子的老外,可以说对方完全生活在监控之下。
而且村子的情报系统还有特殊的信息整合能力,碎片化拼凑加上脑补组成完整的故事。
到对方住处后,谭文杰再次变化外形,化作一个穿着道袍的赶尸道人。
至于僵尸。
他已经准备好了僵尸冬叔和小僵尸,并用镇尸符贴住。
阴阳双尸天生反骨不会配合,所以他就不找出来给自己添乱了,下次挨雷劈时再把它们召出来。
轻轻敲门。
门打开,一个穿着双排扣西装的老外疑惑看着谭文杰:“你是?”
“听说你在找僵尸,”谭文杰指了指自己身后一高一矮两具僵尸,“我是赶尸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