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等著是不行的,什麼辦法都得試一試。馬成勝讓人把死者的 DNA 送到資料庫里去比對,很快有了結果。
比中的人叫上官琪。在資料庫里的登記信息是曾經的服刑人員。一九九六年底,她在麒城第十中學用老鼠藥毒死了自己同宿舍的五個女生,後因犯罪時尚未成年,所以無法按照成年人犯罪來量刑。資料里顯示,她八個半月前剛剛出獄。趙乙乙說:「也就是說,這個人曾經殺了五個人,坐牢坐了二十年,結果剛剛出獄沒多久,自己也被人殺了?」
這下辦案有了方向,首先要排除的,就是當年那五個受害者家屬報復殺人的可能。一九九六年的時候,上官琪十六歲,與她同宿舍的人里,劉莉姣十七,賀璠十五,鍾婷婷,孟玲瓏和田孝敏都是十六歲。當時她們都是麒城十中的學生。
按照當時記錄的家庭地址找過去,劉莉姣的父母已經搬到外地,賀璠的母親五年前遭遇車禍去世,鍾婷婷父母離,母親嫁到海外,父親一直留在本地的一家國企上班,退休後,他還找了個看大門的工作。上官琪出事的那幾天他一直都在傳達室里上班。田孝敏的父母去了南方打工,一開始聯繫不上,後來在淺城找到,也沒有作案的時間,孟玲瓏的父親住在養老院裡,她還有個妹妹,案發的時候也在炸雞店裡打工,有監控可以證明。
這個思路被排除掉。又有人在會上說,既然上官琪出獄後的社會交往不多,那會不會是她在坐牢的二十年裡認識的什麼人,出於某種原因在她出獄後,找到她,殺了她。
監獄那邊調查的偵查員反饋過來的信息是,上官琪改造期間表現良好,沒有與誰結怨。
報案的王大爺說他當時是拿鑰匙開了門才進屋的。而他的那把鑰匙沒有被人動過的痕跡。上官琪所住的那個房間的鎖,是必須要用鑰匙才能在外面鎖住的。當時勘查現場的時候,也沒有發現上官琪的鑰匙,所以可以推斷,嫌疑人在殺了上官琪之後,帶走了她的鑰匙,並從外面鎖上了房門。房門也沒有強行進入的痕跡。可見,嫌疑人是和平進入上官琪的房間的。這個人,要不然與上官琪認識,要不然用了某種合理的藉口,敲開了門,進了屋。
上官琪深居簡出,除了房東老兩口外,沒有人見過其他人進過那間屋子。現場也採集不到除了上官琪和房東夫婦外的第四個人的指紋。就連桌子上的兩個碗上,也都只有上官琪的指紋。現場沒有打鬥痕跡,可上官琪的死狀痛苦,有明顯掙扎過的跡象。勘查現場唯一的收穫,是在單人床的下面發現了一枚菸頭。從菸頭上提取到的 DNA 很快就被入庫進行對比,卻沒有對比中任何人。唯一能從中獲取的信息是,抽菸的人是個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