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容,改名換姓,接近12號,想要尋找真相……」11號伸手,用手背擦了擦淚水,「雖然我接近12號兩年多了,還沒找到證據,但是,既然進了遊戲,這是不是代表著老天都要看不下去了,看不下去12號逍遙法外!」
11號擲地有聲地說道:「既然法律無法審判他,那就由我來審判。」
林燁並沒有完全相信11號的一面之詞,而且11號的最後一句話,他不敢苟同。
且不說法院審判12號無罪,不是兇手,單說這句話……
如果人人都這樣,那麼法律的威嚴將蕩然無存。
如果判決以人的意志為準,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桿秤,那麼最終又以誰心中的那桿秤為準呢?
11號懷疑12號,情有可原,但她想憑著這麼兩句話審判12號,恐怕有點困難。
法律審判一個人,需要證據,打官司歸根結底是證據的較量。
11號不惜改頭換面潛伏在12號身邊,為的就是證據。
那麼,她找到證據了嗎?
沒有。
兩年時間,不短,也不長。
11號最後說了一句:「大家如果相信我,可以投我一票,如果我當選了警長,我絕對不會讓大家失望的。」
她退到一邊,白了12號一眼。
「我的發言完畢。」
「10號玩家請發言。」
10號臉上戴著純黑羽毛面具,渾身黑色裝束,如果不是鐘樓里亮著燈,恐怕要與夜色融為一體了。
「我上警是為了警徽,首先我是好人,其次,我的推理能力能夠支撐我帶領好人走向勝利。」10號扶了扶自己的面具,他環顧四周,摘下面具,「我願意摘下面具,讓自己以真面目示人,我想,這足以顯示我的真誠。」
林燁定睛一看,這不是那個知名的推理小說家梁鏡嗎?
10號清了清嗓子,緩緩說道:「在下是一名推理小說家,說不上赫赫有名,但在網上也小有名字,我寫的書,也曾登頂暢銷榜。」
「而真人狼人殺最需要的就是觀察能力和推理能力,我想,以我的本領,完全可以擔當警長的職務。」
「再說說前面兩位,11號和12號。」
「聽聞兩位的發言,我的第一反應是,有沒有可能是狼踩狼?一開始,我聽完12號的發言,我覺得他狼面偏大,這個懷疑在12號聽到11號說要揭發他的時候達到頂峰。那個時候,12號做了什麼?他近乎心虛地要找11號麻煩,但是被上帝攔下來了。」
林燁默默地點了點頭,他也是這麼想的,12號的那個反應,明擺著告訴大家,他怕極了11號要說的真相。
「但是,奇怪的是,11號說完後,12號反而放鬆了,給我的感覺就是12號的確做了壞事,但做的不是這件事。」
「或者,有沒有可能……11號和12號是兩隻狼,在互做身份?11號故意給12號潑髒水,到時候再給12號洗白即可。」
「如果是這樣,那我覺得11號和12號可以打包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