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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梁悠总算是切身体会到了这话的含义了。
现在一切都算是他们的猜测也不能贸然动手,就只能防着。可这防着也够难受的,一颗心一直悬着,时刻都要担心。白天的时候还好,晚上所有人都是穿着衣服睡的随时警醒着,就担心会出什么状况。
晚上,听说了白天梁悠“壮举”的向瑾托着下巴,好奇的问她,“悠悠,你什么时候学的开枪啊?”
梁悠想了想,答道:“嗯,小时候吧,十来岁的时候。”
“十来岁的时候啊。”向瑾有些吃惊。又想了想自己十来岁的时候,每天都泡在爸妈任职大学的图书馆里沉迷于一切和历史相关的东西,从来没想过那些东西。
“那,是你爷爷教你的?”向瑾想起上次在首都和梁悠去买书时,梁悠家就住在部队家属院里。
“不是的,”梁悠想起了当时的事情,也忍不住弯起了唇角,“是我大哥教我的。”
“你大哥?”这个向瑾倒是没听梁悠提起过。
“嗯。”只要一说起家里的人,梁悠眼睛就像能发光一样。“我大哥军校毕业后去了北疆,他可厉害了。本来他还打算教我擒拿的……”只可惜当晚回家吃晚饭时她抬手露出了手腕上的淤青,家里长辈看到后还以为她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一再追问。最后大哥反被知道真相的大伯拿住摔在了地上,连奶奶在不赞同她去做这些会受伤的事情。
梁悠有时候觉得家里人对她保护太过了,但又不得不说她其实很喜欢,很眷恋他们对自己的重视。
她小学和高中都在子弟小学上的,同学和她一样父辈、祖辈都是军人,所以大多是活泼好动,从小锻炼的身体素质极好。可梁悠早产出生,小时候病病歪歪的,在同学中算个异类。只是她先有大哥、大姐这两座靠山,后来又有梁家栋接手。再加上成绩好,在学校里也算过的风声水起。
唉,时间好快啊。回忆起小时候的那些事情,梁悠忍不住感叹。
其实她枪法算不上好,就是会用,刚在沙漠里打了两枪,看着还挺唬人的,至于准头就不能保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