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良這個混蛋!
李秋良拿著綁架信來到警局,綁匪在信上寫了要求500萬贖金,還不允許他們報警,否則就撕票的話。
都是電腦列印的。
李秋良今天晚上摔斷了一條腿, 又蹭得裸露的皮膚都是細小的傷口。
他拿出綁架信的時候, 神色激動,用力地拍打著輪椅的把手, 看起來的確是格外的悽慘一點。
李秋良向警察哭訴, 說綁匪留下了這麼一封信,他沒有辦法, 只好找人去救沈芒岳。
李秋良乾嚎著,伸手抹了抹沒有一滴眼淚的臉:「沈芒岳現在可是我們公司當紅藝人,我哪敢讓他有什麼閃失。」
「當時我聽說他被綁架了, 綁匪還留下這麼一封信, 嚇得六神無主,也不敢報警, 才托人找關係, 找了……打手, 想去救他。」
警察:好一個打手!
不過警察也沒戳穿他。
警察把綁架信交給紀士紹的審訊室。
看到綁架信,紀士紹當即氣得就從位置上站了起來,差點就要去搶著去撕毀那封綁架信。
開玩笑,他神經病嗎?
他為什麼要留下這樣的東西!
然而李秋良一口咬定這就是他們這些綁匪留下的。
從邏輯上來說, 這更講得通。
警察去調監控。
於是監控顯示紀士紹帶來的幾個馬仔從早上八點開始,就在沈芒岳公寓附近鬼鬼祟祟地徘徊,後面雖然他們已經盡力避開了監控, 但還是留下了蛛絲馬跡。
警察可以完整地推斷出他們的綁架路線。
紀士紹眼看事情變得越來越向他們不利的方向房展,怒吼:「那只有我們被打了這件事呢?」
「你們的眼睛又不是瞎了, 總該能看到他們全都毫髮無傷,只有我們被打了吧?!」
「這樣不算單方面毆打我們嗎?」
警察A:「…………」
警察B看著他,說:「你綁架別人在先,人家打你……我是說人家自衛,這很正常吧。「
還好來的不是警察,不然都可以直接擊斃你了。
還能讓你在這裡嗶嗶叭叭。
要不是這裡地方不對、職業身份不對,警察都想直接說打你就打你了,難道還要供著你嗎?
打你是應該的。
誰讓你技不如人,打不過呢?
紀士紹甚至都無法證明李秋良來了廢棄大樓。
因為他選的這個大樓根本沒有監控,李秋良那裡又有不在場證明。
紀士紹直接當場發瘋,搞得審訊室里一片混亂,最後還是警察出手將他制止住了。
紀士紹這會兒終於意識到,走正規渠道,他肯定是要完了。
李秋良有備而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