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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安大約是在十四歲的時候,曾經離家出走過一次的。
那時候的他父母剛剛去世,蕭全領養了他,但是他拒絕了寄人籬下,選擇逃跑。
他第一次碰到顧然的時候,就是在他離家出走,快餓昏在天橋底下。當時的顧然還是個稚嫩的小學生,個頭不高,扎個馬尾辮,模樣水靈,肩膀上背著一個紅色的大書包。
當時的她還叫古言熙,沒有跟著養母改嫁到顧家,而是住在養母第一任丈夫李立剛的家裡。
那天,她和堂姐李秋瑾一起放學,手拉手地往回家的路上走。而李秋瑾則一直在哭鼻子,拉著顧然的手,說,「言熙,回家後你也不要把卷子給媽媽看,好不好。媽媽問起來,咱們就說卷子成績還沒出來。她昨天剛打麻將輸了錢,這會兒被她知道我數學考了30分,肯定會揍死我的。」
「可是,老師說,要給家長簽字的啊。」顧然有些為難。
「你考了90分,你當然不擔心了。不管不管,你必須幫我。不然,你的長腿叔叔再給你寄信過來,我就把信藏起來。」
「那是寄給我的東西。老師說,不能碰別人的信件,是侵犯隱私權。」
顧然從小到大的玩具,李秋瑾都沒少拿去玩,玩了不還回來也很正常。顧然都不會斤斤計較,唯獨長腿叔叔的信,她特別固執也自私,一點都不願意拿出來分享。這也是李秋瑾剛剛為什麼要拿這個來威脅她的原因。
「言熙。你現在住的是我的家。寄到我家裡的東西,當然是算我的了。你要不聽話,我讓爸爸媽媽把你趕走,讓你和那個乞丐一樣睡天橋底下。不過,這樣的話,你這輩子都收不到長腿叔叔的信了。」李秋瑾指了指邊上的許安。
顧然這才發現許安的存在,感覺特可憐,好像餓了很多天的樣子,衣服都破破爛爛的。然後她就走了過去,蹲下後,把書包里的餅乾拿給了對方,「我沒錢。不過我有吃的。要不要?」
許安皺了皺眉,自尊心受到了侵犯,「我不是乞丐。還有,就算我是乞丐,也輪不到你來接濟。你自己都是個可憐蛋,沒爸沒媽,寄住在別人的家裡。」
年少輕狂的人不夠成熟,為了保護自己的面子和尊嚴,不惜傷害比自己弱小的人,來證明自己不是最弱最可憐的。
然而,顧然也不過是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剛剛父母去世,被他這麼一說,自然又羞愧又難過了起來。
她只是謹記爸爸媽媽對她說的話,要做好人好事,卻沒想到自己為什麼做了,還要被罵。她不明白。難道是因為沒有爸爸媽媽的關係嗎?
李秋瑾看乞丐這麼囂張,不由沖了過去,罵道,「這是我家的事情,輪不到你來說。我和我妹妹怎麼打怎麼鬧,也是自己人。你要不是乞丐,你幹嘛在這裡?言熙,走,不要理他。我就算嚇唬嚇唬你的。誰讓你見死不救的。你別哭啊。你真哭了,我媽又要說我這個當姐姐的沒照顧你,欺負你了。」
古言熙聽了,立即忍住眼淚。不想真讓李秋瑾遭殃。
然後她順手拿出包包里的試卷,把名字改成了李秋瑾,遞給了她,「這個給你。這樣你就考了90分了。你的卷子給我改一下。」
李秋瑾聽了,臉上頓時露出了笑容,可下一秒也有些猶豫,「這樣好嗎?萬一媽媽看見你考了30分,打你怎麼辦?」
「不會的。」古言熙搖了搖頭,「你是媽媽的親生女兒,她會打你。但是,我不會。」
李秋瑾聽了,確實是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