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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闻峥觉得这颜色还是比较好看的,只是在变成人形的团团的身上,一个可爱的胖娃娃顶着非主流的头发,总是有点不太顺眼。

“你听爸爸说,不管团团的头发和眉毛是什么样子的,爸爸都觉得团团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孩子。”闻峥努力安慰着团团,“以后爸爸给你找纯天然没有任何危害的染料,给团团做成染发剂用。”

“真的吗?”团团惊喜地叫道,将刚才的那点不高兴扔到九霄云外去了,开心地拽起来头顶那一缕火红的头发说道,“那我要全部染成这种颜色的。”

能变成和爸爸一样的人形,团团是真的特别开心。可是变成了人形后,只留下了头上的那部分羽毛,身上的那些华丽好看的羽毛都看不到了,团团难免有点失落。

如今听到爸爸要给他制作染色剂,团团高兴得脸蛋都红扑扑的,那么多种好看的颜色,他一定要全部都试试。

这下轮到闻峥傻眼了,这回他终于想起了自己遗忘的事实,作为鸟类,团团的审美有些和他不同,一直觉得颜色越亮丽越好看。

“爸爸,爸爸,可以吗?”团团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儿子这么要求了,最为一个儿控闻峥能拒绝吗?当然不能,他只能点头答应。

团团开心地继续喝着蜂蜜水。

闻峥却沉默了。

从今以后,他可能要有一个头发五颜六色的儿子了。

第104章

闻铮没有办法否认团团的审美,沉默半响后消化了这个事实,确定团团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后,将注意力转移到衣服上。

考虑到团团的审美,闻铮将手里面的纯白棉质衣服放下,找出来两条红色的运动服,这还是在S市安全区的时候,购买的适合这边穿的薄衣服。

找到针线盒开始穿针引线,手里拿着棉质衣服认真修改起来,在荒岛上生活的经历,让闻铮担心以后还会遇到缺衣服的境地,后来还认真学习过。

粗大的手指抿着细细的线,闻铮的动作十分熟练,落在衣服上的针脚整整齐齐。

在薄被子包着的团团盯着闻铮灵巧的双手,期间还试图捏着针自己穿线,结果为难了他的小胖手,不光没有穿进去还把自己的手给扎了一个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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