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律师,法证先锋,本应是高尚的、公平的人,但其中某些的渣滓、败类,却是比恶魔更丑陋的存在,他们吃人不吐骨头,他们吃人连皮带血。
还记得,那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用厌恶的、淡漠的语气说道:“对不起,经过监察局认定,你们并不符合本市规定的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因为……你们是黑人。”
黑人……呵呵。猎从没想过一个简简单单地字符,竟是如此的讽刺、嘲讽,令人厌恶。
三天后,噩耗再一次传来,父亲……死了。猎想不明白,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黑人司机,为什么恰巧就会被路边斗殴的流氓失手枪杀?直到猎从父亲的笔记本中找出一张纸条。于是……复仇开始。
先是那个冷漠的律师,该死!在一个午夜,猎亲手割开了他的喉咙,在浴室中望着那个男人无助的眼神与飞速流逝的鲜血,一种无与伦比的畅快感油然而生。其次,是街头的罗伯特先生,那个肥胖的恶心的男人,猎亲手剖开了他的肚子,掏出了那油腻的肠胃,挤破肝脏,将胃液、胆汁、屎尿和鲜血混合着灌入他的嘴巴……听着那个男人惊恐的呜咽,简直是世上最华美的乐章。
还有那三岁的可爱女孩儿温莎,柔顺的金色波浪长发,可爱的犹如瓷娃娃,精致到让人不忍心触碰。但为了刺激霍华德先生,猎拿出专门准备的剪刀,当着男人的面,一刀一刀减掉了女孩儿的手指、脚趾。看着温热的鲜血喷溅,耳边是男人不住的求饶与哭泣,猎毫不犹豫地割开了怀中女孩儿的喉咙。
错了吗?或许吧……但我绝对死也不回头!
我们不是南多,联合国不会为我们的死降半旗致哀。我们只是普通人,只是小人物,但凭什么不把我们的命当命?黑人就该死,没人会为他们流一滴哀悼的眼泪,就该躺在冰冷的解剖台等待医生的解剖?!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是小人物的呐喊与挣扎,从愤怒、无助、绝望,到最后的解脱。你不让我活,那就大家一起死!
(呃,跑题了,罪该万死……)
许乐自然不知道猎在想些什么,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的悲伤,关我屁事!老子只在乎自己的生死!
不过现实却很残酷,许乐悲哀的发现,面对猎这个虎狼一样的少年,自己竟然撑不过一分钟……难道黑人天生就是战斗狂人?百米最快记录的保持着是巴尔特,大乱斗时冲在最前线疯狂肉搏的也是黑人,果然么,这是一个天生为战斗而生的种族么……
“好了,送你上路吧,废柴。”
猎狞笑一声,就要直接捏碎许乐的喉咙。通过刚才的战斗,他已经摸清楚许乐的底细——近战一般,体质一般,没了手里那杆大枪,屁都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