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色魔戕害了三个八岁的小姑娘。
我要杀了他!
我一定要杀了他!
让他痛苦地死去!
用他的鲜血告慰三个受伤的孩子!
可是,我为什么要给警察打电话呢?
我嫉妒他吗?
他有什么值得我嫉妒的?
……
左佑想得头痛欲裂,还是不得要领。
换位思考,换位思考……
连环杀手每一次杀人用的都是不同的刑罚。
从陶波的宫刑、醢刑,到李天云的俱五刑,范文安的凌迟,邹金宇的烹煮,武天壮的剥皮,再到马德天的抽肠……
刑罚一次比一次残酷!
对了,换位思考!
如果我是连环杀手,我会怎么对付那个色魔呢?
三个八岁的、未谙世事的小姑娘,被他残忍地摧残了!
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抽筋剥皮……
总之越残酷的刑罚越能发泄出他对色魔的仇恨!
连环杀手没有重复过任何一种刑罚。
还有什么刑罚是没有用过的?还有什么刑罚能让人更加痛苦?
刑舂,拶刑,杖刑……
不对,这些都是用在女人身上的刑罚,而且这种刑罚对那个色魔来说,太轻了。
梳洗,灌铅,锯割,腰斩……
除了杀手使用过的刑罚,这四种算是最残酷的了。
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发明者还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直到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等不到最后,就气绝身亡?
这也太便宜他了!
绝不能让他就这么轻易死掉。
如果我是杀手,我绝不选这种刑罚。
灌铅之刑,早在汉代就有记载,汉代广川王刘去的王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逼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