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聞言抬頭看了他一眼,隨即搖頭嘆氣道:“你不行。”
沈赫:……
他很想讓他試試他到底行不行!
“男人不能說不行你不知道麼?找打呢?”
林宇扭眉,解釋道;“我沒那個意思啦。只不過今天我朋友孩子滿月,邀請我去捧場呢。我說過要帶個小可愛過去的,本來想找小輕冒名頂替一下。現在好了,連冒牌兒貨都沒了。”
“帶男的過去?你不怕被人發現?好歹也是個名人。”沈赫驚愕道。
林宇擺手:“那道不怕,我只要不說是我男朋友不就好了。重點只是為了在那個見色忘義的叛徒面前長面子。別以為只有他能找到男盆友。不過既然找不到也就算了吧,最多不過在他面前再丟次人。俗話說的好,丟人不慣,慣了一樣。丟就丟唄!”
沈赫好笑的看他,“別啊,要不我陪你去吧!”
林宇剛想又說你不行,想了想總說男人不行貌似是不太禮貌,於是改成了,“這不太好吧!”
“有什麼不好的,走吧走吧。我陪你去。”說著沈赫就拿了手機換了鞋從裡面走出來鎖上門,拽著還沒糾結好到底好不好的林宇下了樓。
沈赫也沒猶豫直接拽著林宇上了自己的車,打開副駕駛把林宇塞進去以後,自己坐到正駕駛上,打火開出了公寓。
既然都已經坐到了車上,林宇也就沒什麼好想的了。扭頭看了看專心開車的沈赫。
其實雖然沈赫不如沈輕可愛,但他並不醜,以正常的眼光來看其實挺帥的,只不過不夠軟萌,而是粗狂邪氣的一種帥氣,五官都很深邃,不笑的時候會讓人感覺很嚴肅穩重,笑起來又透著股子男人的痞氣和性感。他相信這樣的男人在社會上混絕對比他和沈輕這種偏艷軟萌的男人要吸引人的多。
林宇看著看著就出了神,就連他們什麼時候到的目的地都不知道,還是沈赫出言提醒他,他才驚醒過來。
“到了?到哪兒?”
沈赫失笑:“到目的地了啊。你看我看的這麼出神?是不是突然發現我特別帥,然後一發不可收拾的愛上了我。”
林宇哧了一聲,鄙視道:“你就是再帥,勞資還是喜歡小可愛。”
沈赫挑眉:“林宇,你敢不敢跟我打個賭?”
林宇不解地看他:“什麼賭?”
“做我一個月的男朋友,你就再也不會喜歡小可愛了。”
林宇撇嘴,明白著不信。他堅信他對小可愛愛的深沉絕對不會動搖。
沈赫輕笑,估計激道:“不信?那要不試試?”
其實林宇內心深處有點慫,並不想答應。但沈赫下一句話卻令他不得不答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