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吗?”
“你了解我多少?”
“嗯,说实话,一点也不了解。”
“你要和一个自己一无所知的男人结婚?”
“嗯~~可以。”
“我曾经有个处了很多年的初恋。”
“然后呢?”
“我和只见过两次面的女人上过床。”
“……还有吗?”
……非典有点无语。
“我们结婚吧。”
“宁宁,你知道什么是婚姻吗?”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们的婚姻就不会是坟墓了。”
非典陷入沉默,送我回家的一路都没有再说话。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我们的婚姻不会是坟墓。不知道因为我们不相爱所以这句话不成立,还是我们不会允许让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到底非典听到的是哪一种意思?
我亲爱的王尔德说,男人因为无聊而结婚,而女人是因为好奇。他说得对,我很好奇,如果结婚了,是不是就可以忘记了,彻底?干净?
那天之后,非典还像以前一样和我联系,但是没有再提结婚的事。我偶尔也会想,是不是需要再相亲,但企划不断地微调,也没空再多想。
大约过了快一个月后的某个周六,我在看企划的样板,公司的人都在,非典发了条消息
“在哪?”
“公司。”
“周末加班?”
“是啊。”
一个小时后,我的眼前出现了非典,他捧着一大束紫色的玫瑰,单膝跪地,他说:
“宁宁,嫁给我。”
然后掏出一个经典的蓝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蔓藤样的戒指。
我被这从天而降的意外怔住。是的,我是和他说过结婚,不过原本也没想过后面会怎么办。如果走在大街上,你随便对走过你身边的男人说:“喂,我们结婚吧”,他多半以为你是疯子或者是在做奇怪的问卷调查,可是万一那个路人回答你:“好啊”,你估计也会疯掉……
“宁宁,激动得短路了?快点,接受他的求婚啊!”BOSS促我。
然后,办公室沸腾了,阿少、早哥、淳姐……起哄声连连,而晓晓早已感动得热泪盈眶:
“宁宁,你终于有人要了。”
……我难道有那么嫁不出去吗?
非典看着我,目光深邃,温柔满满,如果不是知道前因后果,我都要被这人骗到。
不过不用过年就能带个老公回家,我还是接受了那枚戒指。非典把那枚戒指戴在我的手上,奇怪的是,戒指尺寸刚刚好。
“亲一个啊!”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喊了一句,立刻得到了众人的声援。
非典保持着他温柔的微笑,看着我,作势要亲过来,我推开他
“别闹,别闹了,我还在看样板呢。”
“哇~~没想到我们的宁宁居然这么害羞。”
“就是就是……”
BOSS大发善心:“宁宁,今天就不要工作了,我放你假,这么好的日子,和男朋友好好庆祝一下。今天大家都沾你的光,全都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