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在還是幼小劍靈的荊雨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陰影,他問谷主,後來,那把劍的主人怎樣了呢?是不是已經建立了一番基業,然後就把他的無名劍忘了。
谷主再不肯答話。
“我到人間界歷練的那一天,在劍谷止殺碑前發過誓,這輩子都不會認主的。”荊雨見裴瀾之的表情在這一刻忽然變了,他就有點心驚肉跳,無措地解釋道:“對我們來說,認主是一輩子的大事,谷主說,要是我們劍靈認錯了主人,後悔就來不及了……”聲音越來越小,他咽了下口水,總覺得裴瀾之臉色更加陰晦了,“我不是說裴先生你不好,只是我需要慎重……嗯……現在是21世紀,電視裡都說封建的主僕關係是對人民的奴役和壓迫來著……我們劍靈也要與時俱進,這會兒不流行認主了……”
荊雨乾巴巴道:“而且要是認了主人,我就再也不可以回劍谷了……對不起,裴先生,劍谷是我的家,我無論如何都要回去的,我們難道不可以做朋友嗎?”說完他緊張地等待著裴瀾之的回應。
完了,裴瀾之閉了閉眼,凌亂地想,原本荊雨是直接稱呼他的名字的,現在又成裴先生……上輩子他是怎麼得出荊雨超級沒有主見,一根雞腿就可以騙走這個結論的?
他把事情搞砸了……
第22章 得永生
“抱歉,我只是以為每隻劍靈都會想要有一個主人,希望你能考慮我,如果你不願意,我不會勉強,你就當做剛才的話是在開玩笑吧,我尊重你的選擇,我們一直是朋友。”
他太冒進了,明明已經忍耐了那麼多年,現在好不容易寶物失而復得,他總是想要索取更多,不再單純地滿足於夜晚窗畔的守候,他想要撫摸他,擁抱他,親吻他……
他會嚇壞他的……
荊雨大大地鬆了口氣,心裡同時也有一點小小的竊喜,原來他並不是一無是處,以前在劍谷的時候,因為他的武力值最低,別的劍靈都有欽慕者,只他沒有。劍靈之間,有時也會互相攀比,比一比誰的信徒多,像是十大名劍之一的巨闕,他的追求者甚至可以繞地球一圈,他已經不再需要出世歷練了,若是劍鋒出世,只怕世上的人都得為他瘋狂……
荊雨心想,“原來也有人欣賞我,願意和我結伴在人世間歷練啊……”
哪怕他已經發過誓言,但這一刻,他還是有了一絲心動。
薩拉傑在淺淺的水邊跳來跳起,它雖然是一隻軍犬,服從性強,但天性使然,它也是愛玩的,不過小貓尼克就不那麼高興了,本來它在客棧老闆娘的胸口睡得很好,香噴噴,軟乎乎,結果薩拉傑愣是要帶著它一起走,它不喜歡水,只是荊雨也在一旁鼓勵它試著踩一踩,它小心地探下爪子,湖水冰冰涼,但意外地觸感還不錯。
“喵~”
荊雨自己脫了鞋,在湖邊摸索著走來走去,水裡還有拇指大的小魚呢!等他回頭,就見裴瀾之不知從哪兒掏出了一隻單眼相機,鏡頭正對著他,咔嚓,捕捉。
鏡頭裡的他,單純又快樂,像朝露一般濕潤溫熱的青年,白皙的雙腳踩著青石板,淺水沒過腳踝,和貓狗嬉戲。
荊雨玩得太高興了,雖然裴瀾之下水時笨手笨腳,不小心把他的鞋子踢進了水中,他也沒有生氣。
回去的時候,裴瀾之道:“你的鞋子濕了,路上有碎石子,我背你回去。”
荊雨才不管那麼多,直接光腳套上濕鞋,催促道:“沒關係,我哪有那麼嬌氣,又不是小女孩,快點回去吧,我餓了。”
裴瀾之:“……”
荊雨在前面快步走,薩拉傑帶著小野貓籃子緊緊追隨,剩下裴瀾之自己一個人從口袋中掏出手機,只見手機上面顯示著一條微博:戀愛中的男人一定要做的一百件事,和喜歡的人去水邊遊玩,一定要將女友/男友鞋子踢進水中,女友/男友肯定會罰你背她/他回去。
他在這條微博的下面評論道:“不實用,舉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