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也側臉,眼皮遮住大半眼球,看向對方又像沒看,無所謂地扯著嘴角,「隨便吧,我走了小金。」
「操|你大爺吳也!」陳易銘捏彎了煙,菸頭掐滅在手心,他一腳踢翻了門邊的一輛破自行車,作勢要上前揍人。
「銘哥你幹嘛啊,有話好好說……銘哥!」小金死活沒把人拽住,反被他推了個屁股蹲兒,他回頭看看杆兒似的杵著看熱鬧的女孩,氣得想罵街。
陳易銘炮仗一樣炸到吳也跟前,掄拳就朝對方臉上招呼,吳也沒躲,這一拳裹著十二分的怒氣,砸臉上活像挨了一錘,牙床都要歪了。
吳也舌尖抵著腮幫子,撿起飄到牆邊的小粉傘,比劃了一根手指,「最後一次。」
「呵,」陳易銘胸腔激烈起伏著,他擼掉身上濕透的T恤砸在地上,「清帳了是吧,以後再見是路人了是吧!老子拿你當兄弟,你他媽耍我呢你!」
吳也掛念著腦子裡的旋律,不想跟個炮仗糾纏,他撿起地上的T恤遞給陳易銘,「你冷靜了再找我說話。」
陳易銘沒接,迎面又是一拳招呼到吳也臉上,吳也屈肘擋開,一腳踹在對方膝蓋上,撿起地上的T恤扔給他,「我沒功夫耍你,再說一次,冷靜了再跟我說話。」
雨水澆透的T恤蓋在陳易銘身上,他半跪在地無聲笑著,布滿紅血絲的眼睛盯著雨霧中的背影,半晌,他抬起胳膊,狠狠抹掉臉上混雜著眼淚的雨水。
粉巷16號是棟三層小樓,頂層另外有道直達樓梯,不需要走前後門,吳也上樓擰開樂器室的門,收了傘立在門邊。
「哎哎哎,別放那,我見不得這顏色。」朗朔手指著門口的小粉傘,一臉牙疼樣,「趕緊給我扔了,折壽。」
吳也隨手把門關上,才不管他折不折壽,「這顏色有助你找對象,得多看。」
「我去!」
朗朔江湖人稱狼叔,16號躲在幕後的老闆,不過雖然叫叔,年紀卻不大,才三十五,全靠嘴上那一圈四四方方的鬍子充輩。狼叔不常去酒吧,因為明星是非多,他十年前出道,紅極一時,現在雖然是有那麼點過氣,但畢竟還有點氣,貿然出現在公共場所很容易擾亂社會治安,於是只能貓在三樓樂器室里搞創作。
狼叔在搖滾圈裡是可以封神的存在,帶出了不少玩搖滾的後輩。吳也認識他算是機緣巧合,三年前他在一琴行打工,偶遇朗朔來挑吉他,一番接觸下來朗朔覺得吳也挺對他脾氣,於是就把他帶去了潮汐村。
潮汐村在市郊離群索居,聚集了一幫玩音樂的熱血青年,吳也就是在那裡認識了陳易銘跟小金,三人組了個樂隊,靠接一些小型演出餬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