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洗完碗,看到韩凛一脸严肃地蹲在茶几前,心脏重重一跳,以为自己还没来记得“出卖肉.体”,就被韩凛发现他打算收养小猫。
走近才看到,原来韩凛正拿着手机,找角度给这束玫瑰拍照。
朝歌有点开心。
虽说今天这一切是因猫而起,但也不仅仅是为了那只猫。
过几天他就要回老家,为姐姐女儿的周岁宴做准备了,韩凛不能陪他去,而这肯定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定的事情。
那么他们事必要分开几天。
好几天呢!
朝歌才舍不得。
走之前,能不来一次爽到灵魂颤栗的双人运动吗?
那必须得来啊。
此时看到韩凛对他做得准备都很喜欢,朝歌心里暖呼呼的。
他安静地站在韩凛身后,看他用自以为很好看,实际上毫无美感的角度拍下玫瑰。
随后配上文字——小歌为我亲手包的玫瑰。
再设定分组显示,发到朋友圈。
韩医生再忙,也有时间秀恩爱。
弄完这些,韩凛回头,吓得一激灵:“卧槽,你什么时候站到我后面的。”
朝歌刚刚走过来的时候脚步很轻,韩凛又沉浸在拍照里,竟没听到。
[我站在这里很久了,你一直没有发现。]朝歌比划。
韩凛站起身:“这个花就放这里面吗,还是拿出来放花瓶里?”
[花瓶,我去弄。]朝歌把玫瑰从韩凛手里拿过。
朝歌以前不太会种花,后来通过自己看书,加上李阿姨的指导,慢慢学了几手,现在家里的植物都是他在打理。
像这种养几天就会枯萎的花,朝歌一般不会买,今天是为了韩凛,不然他也不会碰。
家里没买过花瓶,好在朝歌之前捏陶瓷碗的时候,捏了几个长颈花瓶,把玫瑰分成几束放进去倒也合适。
朝歌分装花,韩凛则坐在自己的懒人沙发上,一边撸猫一边看朝歌忙活。
等弄好之后,朝歌琢磨琢磨时间,又看了眼外面的天色。
有的事情,该行动了!
朝歌在心里打好腹稿,才走到韩凛面前,趴坐到他身上。
“怎么了,今天那么粘人。”韩凛在朝歌走过来时,就把小垃圾放到一边,张开双手搂住他的人形大猫咪。
朝歌在韩凛耳边蹭了蹭,暗示地用舌尖,给韩凛揉耳朵。
韩凛缩紧发酸的脖子,手掌落到朝歌腰间,反客为主地直起身,将朝歌按进懒人沙发了,直接和他调转位置,教他上位该做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