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租庸調製,每丁每年交租粟2石;調則隨鄉土所產,每年交納綾「或絹、絁」二丈、綿三兩,不產絲綿的地方,則納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則收其傭,每日3尺。
這個租庸調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理論上所有百姓都會均田授地,按每丁百畝來授。
按這樣說來,一丁得一百畝地,交這些租庸調是差不多的,稅賦不高。但實際上,均田得地不多,尤其是在關中這樣的狹地,地少人多。所得田地往往一丁可能才二三十畝,甚至更少。
這樣一來,田沒分到,可租庸調卻還是一樣不少,百姓的負擔就不免變重。而且做為封戶,他們不但要交租庸調,而且還得自己負擔上交的運費,又是一筆負擔。
公主八百戶封戶,平均每戶三丁以上,那就是起碼三千丁左右。
一年光是租粟就六千石,另外還有大量的絹、布,這個封邑收益是極高的。
李逍幫著管理封邑,實際上就是定額承包了,每年得向公主交納這麼多。而公主拿出兩成來給李逍做為酬謝,其實也是非常高的。
不過因為藍溪山多地少,百姓基本上都沒能如實得田,因此租稅負擔較重,要完成租稅比較難。
若是李逍管理不到位,收不到這麼多租稅,自己不但賺不到好處,可還得墊補的,況且,就算管理,也不是一句話的事情,李逍自己也得需要付出不少人力精力,也一樣要開銷成本。
第133章 出手不凡
玉瀨八百戶真封,約有三千丁口。
一年租額六千石粟,還有六千丈絹、九千兩綿,這還不算每年服役的那二十日。
李逍兩成好處,那就是一千二百石粟,一千二百丈絹,一千八百兩綿,這個好處若真能拿到,可謂極高。
藍溪的山地坡地,一畝地收成不過石余,這可是比李家那千來畝地一年的產出還高的。
幫別人管理封地,一年收益超過自家千畝地,這樣的買賣當然做的。
但趙大夫的擔憂也不是沒道理的,道理上是一年能收這麼多租稅,可實際上藍溪百姓均田不足,所以租調負擔就高,往往是今年拖明年,明年又欠去年的。
若徵收不足,李逍就得自己墊付,這可也是非常不划算的。
“遇災荒,自有慣例可按朝廷制度減免租稅。而一般情況下,我也有考慮過。我們藍溪山多地少,而且田地比較貧瘠,尤其是缺少水利,畝產較少。如果我們能夠提高一些田地畝產,那麼封戶們的土地雖然沒有增加,但收益卻能大大提高,交租納稅的能力也就能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