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玉米不論南方北方都能種,而且又不挑地,什麼坡地山地,哪怕是極缺雨水的旱地也一樣能夠種活,玉米的食用價值還不低,比起高粱來是高的多。
既高產,又耐旱,還不挑地,南北皆可種,食用價值也高,這樣的好東西那就是神物啊。
玉米可不是辣椒。
李逍從空間裡得到辣椒,培育過後,如今已經開始大量栽種並且使用,但大家也都相信這是李逍從江南帶回來的一種海外番物,只是認為比起茱萸更辣,是一種比較獨特的調味料,雖然比較珍稀,但也畢竟只是一種調味的香料罷了。
就算不吃,也不會有什麼影響,甚至對於皇帝李治這樣的來說,這不過是一種可以賺錢的作物,於國於朝廷,並不會有什麼大影響。因此他雖然吃過,也發現了其商業價值,但也沒怎麼放在心上。
但玉米可不同,這可是糧食,還是高產糧食,這是一個新糧種,能帶來巨大的影響力。
簡單一句話,如果大量種植玉米,那朝廷就能收穫更多糧食,也能養活更多天下人。
哪怕是強大的大唐帝國,到如今,糧食也始終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戰略物資,關係到國家民生。
李逍看著手裡的玉米,感覺自己握了一枚核彈。
第162章 妄人
從今天起,他李逍將註定是一個名留青史的人。
從今天起,大唐的歷史書上必將為他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他李逍在將來的歷史書上,肯定會被後人稱為玉米之父。
如果李治明白了這玉米的價值,相信他肯定願意拿個國公爵位來換的。除非李治那么小氣,要不然一個國公爵位換來玉米他還是大賺的。要沒有李逍的這個神秘空間,他到哪去找來玉米?
玉米此時還在茫茫大平洋的對面呢,沒他李逍,起碼得千年之後才會有玉米進入到中土世界。
他小心的蹲下,開始伸手拔掉這顆寶貴的玉米苗邊上的雜草。
這可是比黃金還值錢的寶貝,可不能讓什麼蟲子給禍害了。
他現在都有點後悔自己剛才不應當摘下那顆玉米棒子了,這玉米棒子還沒熟呢,要是熟了再摘,那就是能當作種子,播下就能有一大片的玉米苗了。
可惜啊,可惜。
他恨不得打自己兩個耳光。
細心的把玉米苗下的雜草都給拔乾淨,李逍開始仔細的清點杆上結的棒子。
一二三。
四五。
六。
七。
······
數來數去,李逍數了半天,最後發現這顆比他還高的玉米,居然結了八顆棒子,除掉他剛摘掉的一個,足足還有七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