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主薄說白了就是縣辦公室主任,或者往大點說是個專職副書記。
本來主薄官就不大,結果品階還更低,實際上李逍就是個正科級縣副書記,比正常的副處級副書記就差的多了。
不過呢,考慮到玉米畢竟是李逍獻的,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培育種植,因此負責玉米試種的玉米監還是離不開李逍的,皇帝又特意給了他一個差事。
代判玉米監事。
代,當然是代理的意思,判,則很有意思了。
判的意思就是文書簿籍判行批決,相當於管某一塊。既可判同一個衙門裡的事,也可以判其它衙門的事,可同品判,也可高官判低官,低官也可以判高官,中央官可以判地方官,地方官也可以判中央官。
“難道說我一個藍田縣主薄,還能去管玉米監的事情?”李逍不解問。
“加了判字,當然就行了。就算你本官職是藍田縣主簿,但如果陛下讓你判長安縣令,你也一樣可以管長安縣衙事務的。”宦官耐心的為李逍講解。
知、判、檢校、試這些都屬於臨時性質的官,知、檢校相當於代理之意,而判也差不多是代理,但卻又有不同的是以本官判他官事,甚至是以本衙判他衙事,管你現在是什麼官,多大的官,你都能判另一衙另一職務的事情。
有點很無賴的感覺,反正就是不經正式程序,由皇帝敕旨任命的。
李逍一個藍田縣主簿,結果卻判玉米監事。本來是個縣裡的辦公室主任,還是個正科級的,結果卻要負責農業部玉米廳的事務。
“何必這麼麻煩,直接讓我官復原職當玉米監不就好了嘛。”李逍算是明白怎麼回事了,既要馬兒跑,又不想讓馬兒吃草嘛。
王方翼拍了拍李逍的肩膀,“三郎啊,剛貶官,總不能無緣無故的又復職吧,陛下給我們一個表現的機會,那我們就得做出點成績來,這樣陛下才能給我們官復原職啊。”
李逍笑笑,搖了搖頭。
彎彎繞繞還真是多。
“那我這藍田縣主薄,要不要勾檢藍田縣的差事呢?”
“不用不用,你已經判玉米監事了,那麼就只管好玉米監的事情就好了。若是要你管藍田縣的差事,就不是判而是兼了。”
哦,明白了,相當於掛職、借調了。本官是主薄,但實際上又不用在藍田縣做事,到玉米監呢,又只是臨時借調、代理。
其實跟後世的官場上很相似,萬變不離其宗嗎,唐朝有的後世也都有,只不過名詞改了下而已罷了。
“不對啊。”
李逍摸著下巴叫住那位準備回去復命的宦官,“不對啊,我這本品不過是從九品下,讓我暫時代理正九品的職事,我都已經虧了。現在還讓把我借調去暫代從六品的職事,這不是小馬拉大車嘛,我領著從九品下的俸祿,卻要干從六品的差事,這哪有這樣的事啊,不干不干。”
宦官有點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