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律中關於親親相隱主要有三點,親屬有罪相隱,不論罪或減刑。控告應相隱的親屬,要處刑。只有兩類罪不適用親親相隱原則,一類是謀反、謀大逆、謀叛這樣的十惡不赦重罪。另一類,則是某些親屬互相侵害罪。
而現在,崔氏指揮丈夫李逍栽髒陷害柳爽他們,這並不涉及到十惡不赦重罪,也並非李逍與崔氏之間的互相侵害罪,因此不在親親相隱排除之外。
按親親相隱原則,親屬之間有罪應當互相隱瞞,不告發和不作證,對此官府不能論罪。反之,則是要論罪的。
崔瓔珞作為李逍的妾,出首壯告自己的丈夫謀害他人,這在大唐律上是不允許的,敢告,那就跟兒子打老子一樣,本身就是先有罪的。
崔瓔珞咬著牙,傲著頭,“民女不是李逍的妾!”
李逍哼了一聲,這種傲驕世家女啊,還真是什麼時候都搞不清楚狀況呢。不管她心裡願不願意,她現在的身份都早就成了李逍的妾了。當初他父親寫了契約給他,而且這個契約是被皇帝栽定有效的。
崔瓔珞否認,就是否認皇帝的裁決,這本身也是有罪的。
你否認,難道認為皇帝錯了?甚至,這也是在認為自己的父親錯了。
在古代,正所謂父母之命,煤妁之言,兒女的婚姻大事,那本身就是由父母說了算的。更何況,崔瓔珞是給人做妾,那近乎是賣了。都已經寫了契約,就等於收了錢,豈能說無效就無效?
“大膽刁婦!”李治不滿的呵斥,崔瓔珞的言行,實足的跟皇后王氏想像,都是一樣的傲驕,一樣的惹人厭。李治最討厭的就是這種女子,一點都不溫柔一點都不可愛。
跟蕭氏這樣的嬌媚,跟武氏這樣的溫柔相比,那是天差地別,反正不是他喜歡的那一款。
現在看到崔氏這樣,讓李治很不滿了。
“來人,掌崔氏嘴十下,以示懲戒!”
兩名帶刀的千牛衛上前,把崔瓔珞拉起,啪啪啪就是十個嘴巴子。
是真打,打的嘴都破了,血糊了半臉。
雖然崔瓔珞長安之花的名氣很大,人也很漂亮,可皇帝之命難違,也就怪不得幾個千牛衛辣手摧花,手下不留情了。
崔瓔珞被打了,一聲都沒吭。
她跪在那裡,頭依然高傲的挺立著。
“陛下,民女要高李逍栽髒陷害!”
李治哼了一聲,“死不悔改,再掌嘴十下。”
李逍有些心疼崔瓔珞,倒不是瞧的他漂亮就迷住了,只是覺得這女人太拗,就算皇帝今天把她打死,估計她都不會改口稱民婦的。
不管怎麼說,這女人也算是進了他家門,總不能讓她在這裡活活被打死,雖然拗點,以後慢慢調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