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熱媽熱法克,我真是一口老血,要噴不噴,又咽了下去。
算你狠!是在下輸了!
我恨恨的轉過身,又一次落荒而逃。
當時我才十二歲,還是個名副其實的寶寶。一天內三觀震裂好幾次。
沒過多久,我剛平穩下來,就聽說了他原是女兒身。
長這麼帥居然是個女生!逗我嗎?
真的是,一顆少女心還沒來得及萌動,就直接碎了一地。內心的咆哮已經停不下來了。
時間只過去了五分鐘,但我覺得現在的我和五分鐘前的自己已經完全不同了。我覺得我已經不配自稱為寶寶了。
小小年紀,還沒來得及長大,就已經開始滄桑和憂鬱。
前面一直他她它的換著說,不方便也不禮貌,後面就稱他為南瓜吧。
你不要取笑我起名的水準。我其實真的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啊呸,串詞了。
言歸正傳。我之所以叫他南瓜,是因為他之前給我寫過一封信,手寫的,紙質的,就寫在政治課本的最後一也。信里他叫我鵪鶉,落款是南瓜。
他這麼稱呼,是因為之前上大課說小話,他說,“你看起來像某種動物。”我裝作認真聽講,不被干擾的嚴肅模樣,耳朵卻豎了起來。他說,“可能是鵪鶉啊,鷓鴣之類的小動物。”我不服氣,就懟了回去,說,“那你就是個南瓜,專門被鵪鶉吃的那種。”
真是毫無邏輯也毫無營養的對話。我為什麼是鵪鶉?他為什麼是南瓜?鵪鶉又為什麼要吃南瓜?
黑人問號???
現在想起來也真是讓人既懷念又羞恥。捂臉。
南瓜和小雅文章寫的很好,經常被拿來當作範文,老師讀小雅的文章,總是讚不絕口,說文筆優雅,文采斐然。但其實現在想想,小雅是真的聰明,很懂的應試作文中高分作文的技巧。辭藻華麗,引經據典。
但是她從不袒露自己的心聲,情感上沒有什麼共鳴。她對待朋友也沒有很交心。最好的朋友永遠是小迷妹一樣的存在。綠葉一般襯托著她的優秀和高傲。
這些年來我總有我和小雅已經很好了的錯覺,我還曾企圖邀請她來做我婚禮的伴娘。然後就光速打臉。時至今日,我終於願意面對現實,我和她不熟,也從來沒有熟起來過。
有點傷心。畢竟小雅那麼好看,小學時的證件照就驚為天人。目光清澈,像是最清純的水仙花,氣質又大氣,像是最雍容的紅牡丹。比現在的網紅校花不知道強到哪裡去。
後來我和小雅因為我抑鬱後的一系列糟心事鬧掰。想起來覺得她確實有過分的地方。她在背地裡嘲笑我的時候,應該是從未把我當作朋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