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一起走訪了她,那個女孩也很湊巧就是鍾延彬的下屬,她說上上周四,也就是六月最後一天,鍾延彬在公司上班。在孟思期追問下,女孩提供了幾個信息,鍾延彬一般中午十二點半吃完午飯回到辦公室,下午三點鐘會到樓下咖啡店喝杯咖啡,這基本上是他的作息時間流程。
孟思期確認:「他是每天準時三點鐘去咖啡店嗎?」
女孩幾乎沒有思考,回答:「對,這是鍾經理的生活習慣,他好多年有這種習慣了,除非……」
「除非什麼?」
「除非那天下午他有事,走不開。」
孟思期忙問:「你再仔細想想,六月三十日下午三點鐘前後他的行蹤?」
「警察同志,不好意思,我想問問,鍾經理到底犯了什麼事?」女孩的眼底有些憂慮。
路鶴安慰道:「和一件案子有關,只是常規調查,你不要多想,也希望你儘量配合,以及,對本次問話保密。」
「我知道。」女孩細想了下說,「上月最後一天我有印象,中午大概是十二點多吧鍾經理回到了辦公室,他臨時和我說有件事出去處理下,我雖然是他的助理,但是他去哪他不會告訴我,大概是三點左右他回到了辦公室,手裡拿著一杯咖啡,就是經常買的那種。」
「你記得他具體幾點回到了辦公室嗎?」
「我真的不記得了,大概就是三點的樣子。」
除了走訪這位女孩,兩人還找到了公司的另一位證人,基本可以確認鍾延彬的作息時間,特別是那天鍾延彬下午三點左右回來的信息。
兩人又到隔壁咖啡店詢問,服務員表示,鍾延彬在工作日通常是三點鐘來喝咖啡的習慣,她還說上周鍾延彬基本每天下午都來了,一次沒落。
走出咖啡店的門,回到車上,孟思期有些愁眉不展,六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到三點鐘,就是譚筱霜事發的時間,但鍾延彬好像有明顯的不在場證明。
孟思期是一個總喜歡充滿懷疑的人,她搖了搖頭說:「路鶴,鍾延彬會不會中午吃完飯就出發了,他有一輛小轎車,完全可以在一個半小時內到達電視台。」
「從這裡到電視台確實一個小時足以,下雨天可能會久一點,但一個半小時肯定夠,兩點鐘到達電視台是沒有問題的。」路鶴說,「但有一種情況是,鍾延彬下午三點鐘回到咖啡店,他不可能做得到。」
的確做不到,孟思期的焦慮也在於此,現在可以推斷的是譚筱霜是離開電視台遭襲,被藥物致暈,被棄置在建築工地,然而兇手黃昏時再返回建築工地,這就是她上次推算孟庭哲的作案時間,但是在鍾延彬身上似乎不成立。
「不。」孟思期忽然想到什麼,「路鶴,有一種情況你可能忽略了,咖啡店的三點鐘那只是常規意義上的三點鐘,如果那天鍾延彬來晚了,你覺得服務員在意嗎?」
因為三點鐘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即便某一天出現差錯,那根本就沒人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