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也是如此。
这两个家伙不打不相识,最开始那段时间,自然是像斗鸡一样,谁都看谁不顺眼,时不时会起点小摩擦小纠纷,但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渐渐关系居然好了起来。两年时间过去,两个人甚至成了铁哥们,几乎是形影不离。
蔡小力老家是云山县城的,不过家里条件很一般,属于城镇贫民阶层。自从他入狱之后,家里人几乎就从来都没有来看过他。
据同监犯人说,蔡小力服刑六七年,家里人也就来看过他一两回。
相对来说,杨明轩家里的情况就要好得多了,父母和哥哥姐姐时不时就会去新生农场看他,给他带去香烟食品之类相当让其他犯人眼红的好东西,偶尔还会趁监管人员不注意,偷偷塞给他一两百块钱。
名义上,服刑的劳改人员用不到钱,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人民币就算在监狱里也是很有作用的,一样可以买到很多东西,让那些家庭贫困,手头拮据的同监犯人羡慕到两眼充血。
通常来说,劳改农场的在押犯人,就很少有家庭条件特别好的。
不管你承不承认,事实就是,家庭条件好的人犯罪率较低,家庭条件越差的,犯罪率越高。
古语有云:饥寒起盗心!
这句话是没错的。
当你吃不饱穿不暖,要什么没什么的时候,你的道德底线几乎就会无限拉低,道德和法律对你的约束力,变得可有可无。生存变成了第一要务,其他都是次要的。
杨明轩这种家庭条件不错的在押犯人,往往就能在劳改农场“脱颖而出”“出人头地”,成为其他同监犯人羡慕和服从的对象。
蔡小力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最终成为杨明轩死党的。
蔡小力和杨明轩完全不一样。
这一点,从云山县城关派出所提供的资料就能看得出来。
派出所专门为蔡小力建了一个档案,可见此人的德行!
据城关镇派出所的老同志介绍,这个蔡小力,简直就是个人渣,打从十几岁辍学开始,就在社会上胡混,各种烂事都干过,是派出所的常客。
每年不被派出所处理几次,他似乎就浑身都不舒服。
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走私贩私,寻衅滋事,聚众赌博,收保护费等等,没有哪种街头混混的“职业”他没有经历过的。
他的青春期,差不多有一多半时间是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改队渡过的。
根据王为的经验,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坏人,从头坏到脚,基本上就没有改好的可能。在另一个时空,他刚刚参加工作,在红玉所当小片警的时候,还曾怀着满腔热血,打算好好关心,改造这些混混,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错误,从今往后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但现实给了王警官当头一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