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王芊开始抱着贪念极品美色的意思,为了显现优越感,靠近启迈斯。这么多年过去,孩子都生了,早就深深爱了。若不然,也不会那么厌恶跟他有过孩子的莫拉和莫拉生的那几个种!
她两只手轻轻滴拍着启迈斯的背,语气温柔的似乎滴出蜜来。委委屈屈地似乎还带着小小的哽咽:“启迈斯哥哥,不愿意跟芊芊说吗?不愿说没关系,芊芊,芊芊把耳朵堵着不听……你就这么说也好啊,说出来心里也好受一些,芊芊真的很想担心呢……”
启迈斯是被爱情冲昏了头,但又不是没脑子。在一个女人跟前说自己在意另一个女人。耳朵堵着也不能啊,要是说了,那不是霸道总裁是蠢货!
他微闭了眼,将脑子里残余的东西抛了出去,使它尽量不影响自己的意志。嘶哑的嗓子模模糊糊:“我没事,就是有点累了。”
男人第一次不愿意跟她倾诉了,启迈斯背后王芊的脸上,心里猛地一僵,感觉不太好。
她,王芊,第一次在莫拉的事情上,出现了慌张。
☆、第二十四章
花绯缩地成寸,眨眼间就到了a区。
a区是k-4318号交通最便捷的地方。要想出星球,就得赶上这里一天一班的飞往水瓶星系的民用飞船。到了水瓶星系的克拉星球,再转道去你想去的地方。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花绯刚到了飞船传输站,今天的一班刚刚到站。
说来也是倒霉。这里等候的大多数乘客都拖家带口拖箱背包的,就花绯一人孑然一身。一身血红色古风长裙,什么行李也没带站在人群中,十分的突出。
又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显眼,冰肌玉骨似魔似仙的。一同排队的人,尤其是男人,恨不能将眼珠子长她身上。
后面一对夫妻,那妻子见自家丈夫两眼都发直了,连她说了几遍话都没听见。大概这妻子平日里气量不太好,立马憋了气,又开口叫了那男的,没听到回应心里顿时就火冒三丈。
时代再怎么进步,人类欺软怕硬的劣根性还是无法根除。
尤其是这个时代特别崇尚实力,基本上实力决定了地位。就算夫妻之间,也是同样的相处模式。哪一方实力更强,哪一方话语权就重。
那女人大概是个没实力的,否则那男的也不管明目张胆地看其他女人了。妻子见丈夫不理会她,就暗自憋了火气去看花绯。
眼看着花绯生的窈窕纤细,身上穿的也不是什么名牌(花绯:她这个是臭狐狸给她特制的现代版法衣好伐!)。个子小小的(花绯:我擦,一米六五哪里小了!),人又看着脸嫩,只顾伸着脑袋一脸懵懂的四处张望,以为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瘦弱小姑娘(没见过世面是真的,小姑娘就冤枉她了),就将全腔的怒火撒她身上了。
“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什么贱人勾引男人!”那女人叉着腰,秀美的脸蛋因为嫉妒都扭变了形,“穿的那么清凉(长袖长裙哪里清凉了?),一看就知道是d区的!真是!飞船传输站的保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什么人都放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