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覺得跟在老大身邊就是最好的,跟著老大有肉吃!哼,若拉,虧你還喊我老大叫老師呢。」
——「老大,我們回到都城,再去那家烤串店狠狠搓一頓吧。疫情後我們都一年多沒去了,聽說倒閉了很多商圈,希望那家店還在。」
「喊上莉莉,若拉他們,還有勇子哥,羅森,林雨泠,周崢,最重要的是,銀鑠和羅斯。」
——「比起這些,我還是原來那個樣子,我還是想跟著熟悉的人,想和老大你在一塊。」
「老大…,你剛剛說,我們是雙向奔赴的哎…」
——「我一直一直想要的,就是眼前已經得到的這些,所以其他的,就都不重要了。」
「我也會貪心,但我更明白知足。」
「這樣很好,現在這樣,就很好…」
方世傑。
那個自認膽小的,懦弱的,沒有擔當的。
說,想要做她一輩子小弟,她在哪兒,他就在哪兒的。
她的朋友,她的小弟,她的快樂小狗。
他心心念回都城,惦記著圍爐,惦記著烤串店,惦記著要把她戀愛的八卦傳遍1202。
他討厭看不見星星的孤島,嫌棄這裡寂寞,卻將自己永遠的停留在了這裡。
陳姝沒有抓住他。
他就在她眼前,炸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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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橋的那邊
小狗很好騙,只要給它一根肉骨頭,它就會沖人搖尾巴,認人做主人,跟人回家。
而買方世傑的命,只需要一瓶腳氣膏。
他就會用三年,出生入死。
陳姝跪在那一灘殘肢里,血肉成泥,分不清哪塊是蟲,哪塊是方世傑。
那些血,就順著她的手指淌下去,和她的血一起,混在這片土地上。
她在貧民區見多了,卑劣的偷襲,下三濫的手段,出賣,反水,背叛,沒有永久的朋友,只有眼下的利益。
她以為自己慣了生死。
死,有什麼的?
陳姝連對自己死都沒什麼感想。
她覺得人終有這麼一遭,人從出生,不就是為了活到死嗎。
或許死在這個垃圾場,或許死在那個廢墟堆。
可是方世傑不該。
他不該死在這兒,這片被污染,充滿了危險,不安的孤島。
這裡抬起頭連星星都看不見。
沒有溫暖的圍爐,沒有火鍋啤酒,沒有心心念念的朋友,沒有…未來。
「不是說要一輩子跟著我嗎?」
陳姝分揀不出他,怎麼都分揀不出,迷茫又無助,胡亂地將那些腥氣撲鼻的東西全部抱進懷裡。
她弓下身子,頭就要壓在地上。
溫熱的。
這癱肉泥的溫度還沒有散,還是溫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