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衣服兇手既然穿出來了,就一定是才買的。
掌柜看來看去,說:「有的。」
然後掌柜就帶著兩人往裡走,走進了裡間。
裡間的布置比外面要精緻一些,架子上展示的衣服,也都比外面華貴。
掌柜走到了一件衣服面前,用那亮片比劃了一下。
「大人請看。」掌柜說:「這是我們月頭剛作出的新鮮款式,衣襟上用這細小亮片,手工繡的百朵牡丹,這衣服穿在身上,熠熠生輝,叫人挪不開眼睛。」
姜雲心也很喜歡,這衣服確實是漂亮。
怎麼說呢,誰不喜歡漂亮的,閃光的東西呢。雖然這衣服是走秀款,不太適合穿上街,但是在家裡自己欣賞也很美啊。
方明宴看了一下:「這衣服,你賣過幾件?」
手工繡的百朵牡丹,閃亮亮成這個樣子,肯定很貴。
「就賣過一件。」掌柜舉起一根手指,然後又加了一根手指:「哦,不對,是兩件。不過這一件是剛完工的,客人付了定金,還沒有拿走。」
姜雲心道:「我可以摸一摸嗎?」
「當然。」掌柜怎麼敢拒絕從刑獄司來的人呢。
姜雲心小心摸了摸,果然很精細。
然後姜雲心就收回了手,這世上美好的太多,全部擁有是不可能的。
方明宴道:「那一件賣給了誰?」
掌柜說:「紅袖姑娘。」
這是誰?姜雲心沒有聽過。
「紅袖……」方明宴竟然聽過,沉吟了一下:「住在綠柳林翠竹軒的那個紅袖姑娘?」
「對對對。」掌柜的笑道:「我就知道方大人一定知道,說不定還認識。」
姜雲心自然的看向方明宴。
莫非這是你的紅顏知己。
不料方明宴臉一板,正色道:「我不認識紅袖姑娘,只是聽人說過。」
「哦哦哦,明白明白。」掌柜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也不知道是真明白,還是假明白。
不認識就不認識唄,紅袖是京城有名的舞女,認識不奇怪,認識也不丟人啊。
假正經什麼呢?
方明宴決定帶姜雲心去找紅袖。
紅袖不住在京城裡熱鬧的中心。
這種人喜歡曲高和寡的調調,一般都住得偏遠,但是姜雲心認為,主要是京城房價太高,又吵。
別墅嗎,自然要在遠一些的地方,反正要什麼都有丫鬟小廝來回跑著採買,自己又不麻煩。
方明宴帶著姜雲心,又帶了龍橋一起,騎馬前去。
到了翠竹軒的時候,天已經略有些黑了。
姜雲心看著這荒涼什麼都沒有的場面,有些擔心:「我們今晚,難道要露宿荒野?」
要不就在翠竹軒過夜。
但是翠竹軒是他們要調查的對象,如果是兇手,那不用說,抓起來。如果不是,人家能留自己過夜?不第一時間趕出去?
姜雲心看了一眼龍橋,眨眨眼,然後下巴略對著遠處的莊園點了點。
龍橋也眨了眨眼,不是很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