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我认识。”马丽故作神秘地把她拉到一旁,小声告诉她说。
她说韩社长已经五岁多岁了,可平时生活很“开放”,每天晚上都要到城里最热闹的夜总会去喝酒听歌,捧一个女歌手的场子。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她很怀疑地看了看一头卷发的马丽,长脸尖下巴,一说起话来媚眼抛得堪比青楼花魁。
“我,那几天不是和胡队长在一起嘛,晚上没事也去的。”马丽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卷衣角,装腔作势,摆出很羞涩的样子来。
陈菲菲对她丰富的私生活不感兴趣,只是想借此判断下这话里的可信性,自己这段日子忙着和红美子斗智斗勇,对城里这帮有钱人的夜生活从未留意过,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么大的夜总会,据说那里面也有韩会长的股份,就是本地几个富户出钱,按照大上海的歌厅打造的夜场,夜夜笙歌,这段日子来了个女歌手,听马丽说,长得那叫一个水灵,这些汉奸地痞们一到晚上,都要去听她唱歌,给她送花,热闹得很。
“听你说得这么好,晚上带我去看看!”陈菲菲说。
“这个...”马丽有些犹豫。
“有问题吗?”她问道。
“那地方都是胡队长那样的人,而且喝了很多酒,场面有时候让你受不了,县长你去了,可别发脾气,再说,他们都怕你,见了你可能就玩不起来了。”马丽狡黠地笑道。
陈菲菲哼了一声,心想我见过的场面可比你想象的大多了,嘴上只是答应她,自己可以乔装改扮后进去,绝对不让他们认出来。
果不其然,当天晚上,她把自己捂得很严实,头上还戴了顶礼帽,连耿长乐都没告诉,置身一人就出来找马丽,按照约定,她俩在这个路口碰头。
马丽很守约,陈菲菲来到路口的时候,她早几经在这儿等了很久,两人见面后也不说话,一前一后,直奔这个叫做“金海”的夜总会而去。
两个人七拐八拐,在县城北边的狭窄巷子里穿梭,不知拐了多少道弯,最后来到一处偌大的平房跟前,从外面看,这座平房除了面积巨大,在没一点和大都市,尤其是大上海灯红酒绿的歌舞厅相提并论的地方,走进一点看,发现这座大房子都是砖头砌成的,每隔几米就有扇大窗户,挂着厚重的橘黄色窗帘,透过窗帘,能看到里面灯火辉煌,只是安静得很,根本不像是歌舞厅应有的氛围。
直到两人来到大门口,才听到里面传来刺耳的音乐声,风格倒是很像大上海那种腔调,只能说乐队演奏水平太差,调调倒是有了,味儿全没了,平房周围全是参天大树,看起来阴森森的,她站在门口,一丝夜风吹过,身上很冷,那种感觉很怪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