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撒尿,又不能不救人,于是他只能想到另一种方法,伤害他自己的办法,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黝黑的皮肤表面,布满了青绿色的血管,他心说血里不也有盐水吗?横下心来,要用自己的血,把那件白布小褂涂满!
决心已下,他要动手,自己身上除了那把左轮枪外,再无锐利物品,而且自己的指甲也短,划不出伤口,倒是陈菲菲,出于爱美的天性,把指甲修理地很养眼,修长纤细,而且尖端很锋利,没想到这回倒派上用场。
他握住她的手腕,让她冰凉的指甲碰触到自己的皮肤,看到她使劲摇着头,虚弱地说不出完整一句话,只是重复着:不要,不要!显然她也看出自己的意图,衣服不小,要是完全用血涂满的话,他至少得出半升血液才行,她也不想用他的献血,来解除自己的痛苦。
“别耍小孩子脾气,咱们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必须恢复正常,和鬼子斗争,需要你,我,无所谓。”他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手指轻轻一抖,让她的指甲在自己手腕上划出一道寸把长的伤口,两根相邻的血管都被切断,殷红的血喷涌而出,白衣顿时变成血衣。
他血管里的热血汩汩而出,为了防止血液凝固,他还用力挤压胳膊,并把伤口用力往外翻,陈菲菲看着他的动作,鼻子酸楚,怕他伤心情绪波动引发心律不齐导致血液乱喷,这才强忍着没哭出来。
五分钟后,白布褂已经被他的血浸透,这时他从衣服底下扯下一段布条,用力在手腕上缠了几圈,然后扎进,防止伤口继续渗血,随即微笑着把湿漉漉的血衣批到她身上,并耐心地把黏糊糊的扣袢一个个搭牢。
说也奇怪,衣服一穿上,她立刻感觉身上不难受了,看来屏蔽的效果还不错,但衣服很快就会干,干了以后就会失效,耿长乐显然也知道这点,因此看她气色恢复一些,用手轻拍她的肩膀,说自己得马上出去,必须斩断李山制造电磁波的源头—那根婴尸身上的神经线。
他轻轻推开门,毫不迟疑转身离去,陈菲菲静静站在门后面,身上披着那间透着腥味的血衣,身体周围被热烘烘的湿气所笼罩,他的背影依然健硕,但是脚步有些发软,失了这么多血,他还要为自己继续战斗,这时,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了,毫无保留地倾泻下来,泪水流到衣服上,泪水从衣领流到衣襟,然后滴到地上,已然变成热血。
渡边站在门口,看那孩子依然痛苦挣扎,无声地狞笑着,他虽然不知道李山能弄出什么花样,但每当看到中国人受苦的场景,还是会有莫名的满足感,由于他们面朝外,背对着里面的走廊,因此当他感觉身后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的时候,才明白李山所说的生人到底指的是谁,只不过,生人暴露的方式有些特殊。
“枪里有子弹,不想死的话就别动!”身后传来耿长乐的声音,渡边一听,脸色骤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