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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暮秋的阳光里,细细地端详着被夕阳染红了整张脸的冯素贞,不禁遐想,若是这是冯素贞为他心动而染上的绯红多好。

他高声道:“男儿重横行,岂能因小儿女之事而止步不前。冯绍民,今日比试,是我输了,算是将前债清偿,一笔勾销!自此后,你我便分别在战场朝堂上见真章了!”

一笔勾销,他说了两次,一笔勾销。

冯素贞忽然领会了他话中之意,立时抬起头来,却不防被西面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只看得清阳光里高头大马的一道轮廓。

她心澜微动。

好吧,好吧,你东方侯府和我冯家这十多年的恩恩怨怨,就此一笔勾销罢。

她听到东方胜对身后的府兵高声道:“我东方侯府的儿郎何在?”

追随了他多年的几十名府兵昂首出首:“儿在此!”

东方胜笑道:“大好男儿,随我外征察哈尔汗,敢否!”

府兵高声答道:“听凭侯爷示下!”其间,朱九筹的破锣嗓音格外明显。

“好,”东方胜回望了一眼,朗声笑道,“我们走!”

话音落下,竟是丝毫不带停留,掉头向西城门冲了出去,各个府兵也纷纷上马跟随。几十匹骏马带起一路西行的烟尘,仿佛追逐着已经偏西的落日般,渐渐融入金红色的日光里。

落日的余晖斜斜射入御书房内,侍立一旁的小太监有条不紊地掌起了灯,让皇帝几乎感受不到光照的变化。

合上手里的《天工开物》,皇帝若有所思地捏了捏天应穴:“王总管,还有几日,是寒衣节啊?”

王公公掐指算了算,忙道:“陛下,还有十来日就是了。”

“一转眼,又到了给祖宗送寒衣的时候啦,”皇帝缓声道,“得让那个不肖子,回来充下门面了。”

王公公眼珠子一转,立即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忙点了点头,上前为皇帝磨墨。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洗bug,所以主攻的都是剧中有点性格但是智商下线非要和主角做对的角色。

奔放记,主攻角色是东方胜

我对东方胜算是很好了,给了他这么多篇幅。

所谓奔放记,是一奔一放。

冯素贞千里奔逃为全因果而返,东方胜奔驰战场为放她从心所欲。

原剧中的东方胜是反派,在欲仙和王公公的衬托下,坏得很懵懂,坏得很稚嫩,坏得憨傻。

这样一个坏人,挺不合格的,没有jianyín掳掠成功,甚至连人都没杀到,王公公好歹还杀了个继母呢。

他从头坏到尾,居然为了一个肚兜就决定去死了。

港真,看到那个东方侯合家之墓我都要气昏古起了。

太敷衍了吧,直接合家挖了个坑埋了。

真拿配角不当干粮啊这是。

比东方侯一家更惨的是刘丞相一家,除了刘长赢因为是皇帝的私生子被编剧偏心留下了,刘夫人刘丞相刘倩一家门都被李兆廷闹腾死了。

李兆廷你个丧门星。

——

从古到今说来话

不过是情而已

——

这一块的情节卡了我许久,我为自己一时写不出狂霸酷炫拽的主角而诧异。

后来想通了,随着年龄渐长和心境的变化,我也成了王二养的被生活捶了的牛。

喜欢,倾慕,都和爱有关,人很容易被另一个人的强大所吸引。所以gl文里御姐文风行啊。

但爱,能够包容ta的脆弱。

这一卷奔放记结束了。

有人夸我剧情连贯糙灰蛇线递进层次清晰,我要沉痛地告诉各位,这个不是写出来的,这是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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