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黃堃臉上,也沒有得到答案。
黃堃的臉上不是疑惑,是驚訝。
「第一,是關於兇手一條腿殘疾的問題。兩起兇案的現場勘測,都顯示出兇手很可能是一個腿部有殘疾的人,腳印就是很好的證據。我們認為,這是兇手故意設計的一個陷阱。」
「通過這個設計,讓警方的偵查對象鎖定在身體有殘疾的男性身上,耗費大量的警力和時間。」
劉余川自己也被驚訝了——他竟讓開口就說出了「我們」。之前,他從來都是言必稱「我」的。
這個我們,還包含了許暢,和阮益達嗎?恐怕還不夠,還應該包含了盧一品,顧覽,金柳楠。
「馮阿姨,你兒子看著個子挺高,挺壯實啊!學體育的嗎?」
「什麼學體育的呀,他就是喜歡踢足球,健身。所以看上去壯。又黑又壯的。」
「踢足球,健身?」
「是啊,我這兒子啊,最喜歡的恐怕就是足球了。念高中的時候,還受過一次很嚴重的傷,膝蓋上的皮肉都掉了一大塊。養了差不多一個月才養好的。我差點就不讓他踢足球了。還是他爸同意的。」
許暢做出這個判斷的依據,是不是馮蘭仙的這句話。踢足球,劉余川也受過傷。他知道腿部受傷後,是可以表現出「一瘸一拐」的症狀的。受傷程度不同,時間不等。
而且很難分辨出,是真的殘疾,還是短時間的腿部傷病。
「第二,是兇手對地理位置,地形的熟悉問題。兩起兇案,分別在昆州的兩個方向發案,一個在城區的拆遷工地,一個在城郊溫泉度假村景區,和曾經的飲用水庫旁邊的山上。」
「我們也曾經疑惑,什麼樣的人,能夠既對郊區的山地地形爛熟於胸,找得到偷情的『野鴛鴦』幽會的地點,尋找到單身獨處的女性,行兇殺人。又能夠對城區,還是人來人往的昆州一中旁邊的拆遷工地了如指掌,能夠恰巧『遇得到』一個在拆遷工地里單身獨行的女性。他是會分身,還是精力無比旺盛,可以到處跑。」
「有沒有可能都不是,他肯定不會分身,也可能沒有那麼多時間整個昆州城到處跑。他就是在那個時間點,必須殺人。在田文明的案子裡,田文明仔細交代過自己的殺人動機,就是自己內心有一種難以抑制的騷動、不安,催促他,驅趕他去殺人。」
「6.8,和 6.24 命案的兇手是不是也面臨著這種局面。在 6 月 8 日和 6 月 24 日,他的心裡也有一種我們看不到,聽不到,但是對於他卻是五內俱焚,坐立不安的力量,不斷催促他去走出危險的一步。螳螂川溫泉附近的山上,昆州一中旁邊的拆遷工地,是那個時間點的兇手,恰好出現的地方,而不是他事先踩好點,認準了位置,等著『魚兒』上鉤的釣點。」
第一、第二、還會有第三,這是劉余川的方式。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