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恪覺得元月最近的畫風都變了。
而且還被她抓到,那個給她炸了N多塊錢霸王票的,扒了馬甲就是元月。
《化學博士》這個坑差不多填到一半的時候,元恪總結出來——當她寫案情的時候,讀者在評論區急著想看感情;當她寫感情的時候,讀者在評論區說最近情節太水想看案情。當她寫主人公破案到了瓶頸期線索中斷的時候,讀者吐槽主人公太弱,能輕鬆被十八線的小配角秒掉,一點主角光環都沒有;當她寫主人公破案很順利的時候,讀者又吐槽主人公靠主角光環開掛,太假了……
元恪覺得頭大。
她第一次深刻體會到了什麼叫“眾口難調”。
別的作者都是以千字為單位,元恪是以二百字為單位的,每次兩百字兩百字的寫,寫夠一章發一章,更新速度也經常被吐槽。
元恪漸漸學會了屏蔽掉評論區對她的影響,她在心裡默念:我沒上架,我沒收錢,求你們對我寬容一點吧!我就是個高中語文經常撲街現在不知天高地厚開始寫推理小說的辣雞呀!
有天元恪收到了一堆霸王票,仔細看了看,不是元月,她原本挺高興,以為終於有非親友類的讀者來支持她了,結果馬甲扒掉,發現是常舒曼。
【小元子】:(不知該哭還是該笑.jpg)
【舒曼】:(摸頭.jpg)
元恪很認真地跟常舒曼討論了案情和感情的問題。
【小元子】:我一寫案情他們就想看感情,我一寫感情他們就想看案情!我該怎麼辦!
【舒曼】:嗯……我覺得,你可以案情和感情穿插起來,在案情中發糖,在感情中連帶著寫案情。
元恪仔細讀了幾遍常舒曼的建議。
但是感覺……太難了吧!
《化學博士》連載到後期,元恪越來越放飛自我了,斷更的理由有時候是“實驗沒做完”,有時候是“實驗報告快交了”。
但讓元恪很開心的是,她收穫了那麼幾個真愛粉,經證實不是她的親友團,是貨真價實的讀者。
他們在評論區瘋狂為她打call,外加猜了猜她的性別。
——阿元大大文筆這麼劍走偏鋒,這麼可愛,一定是男孩子!
元恪:“……”
她第一次見到有這麼誇獎人的……劍走偏鋒?估計這位讀者的語文水平跟她有得一拼吧。
還有……什麼叫——這麼可愛一定是男孩子?!
元恪知道自己的文筆很奇怪,具體表現為修辭方法用得很詭異,她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不受控制地搞出一些奇葩的表達方式,有些讀者說她是小學生,也有些讀者覺得這是與生俱來的幽默感。
元恪一邊放飛自我,一邊連載《化學博士》。到了大二快結束的時候,故事接近尾聲了。
她第一次對讀者許諾——今天一定完結。
結果好死不死宿舍樓斷網了。
元恪別的顧不上,抱著電腦跑到了學校附近的一家KFC蹭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