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吐瀉瘦弱,皮膚微黑不破裂,口內無血與糞門不出,乃是飲酒相反之狀。
若驗服毒,用銀釵,皂角水揩洗過,探入死人喉內,以紙密封,良久取出,作青黑色,再用皂角水揩洗,其色不去。如無,其色鮮白。
如服毒中毒死人,生前吃物壓下入腸臟內,試驗無證,即自谷道內試,其色即見。
凡檢驗毒死屍,間有服毒已久、蘊積在內試驗不出者,須先以銀或銅釵探入死人喉訖,卻用熱糟醋自下盦洗,漸漸向上,須令氣透,其毒氣熏蒸,黑色始現。如便將熱糟、醋自上而下,則其毒氣逼熱氣向下,不復可見。或就糞門上試探,則用糟、醋當反是。
又一法,用大米或占米三升炊飯;用淨糯米一升淘洗了,用布袱盛就所炊飯上炊 。取雞子一個,鴨子亦可。打破取白,拌糯米飯令勻,依前袱起,著在前大米占米飯上。以手三指,緊握糯米飯,如鴨子大,毋令冷,急開屍口齒外放著,及用小紙三五張搭遮屍口、耳、鼻、臀、陰門之處,仍用新綿絮三五條,釅醋三五升,用猛火煎數沸,將棉絮放醋鍋內煮半時取出,仍用糟盤罨屍,卻將棉絮蓋覆。若是死人生前被毒,其屍即腫脹,口內黑臭惡汁噴來棉絮上,不可近。後除去棉絮,糯米飯被臭惡之汁亦黑色而臭,此是受毒藥之狀。如無,則非也。試驗糯米飯封起申官府之時,分明開說。此檢驗訣,曾經大理寺看定。
廣南人小有爭怒賴人。自服胡蔓草,一名斷腸草,形如阿魏,葉長尖,條蔓生,服三葉以上即死。干者或收藏經久作末食,亦死。如方食未久,將大糞汁灌之可解。其草近人則葉動。將嫩葉心浸水,涓滴入口即百竅潰血,其法急取抱卵不生雞兒研細,和麻油開口灌之,乃盡吐出惡物而蘇。如少遲,無可救者。
二十九、病死
凡因病死者,形體羸瘦,肉色痿黃,口、眼多合,腹肚低陷,兩眼通黃,兩拳微握,髮髻解脫,身上或有新舊針灸瘢痕,余無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體瘦劣,肉色痿黃,口、眼合,兩手微握,口齒焦黃,唇不著齒。
邪魔中風卒死,屍多肥,肉色微黃,口、眼合,頭髻緊,口內有涎沫,遍身無他故。
卒死,肌肉不陷,口、鼻內有涎沫,面色紫赤。蓋其人未死時涎壅於上,氣不宣通,故面色及口、鼻如此。
卒中死,眼開、睛白,口齒開,牙關緊,間有口眼渦斜並口兩角、鼻內涎沫流出,手腳拳曲。
中暗風,屍必肥,肉色滉白色,口、眼皆閉,涎唾流溢;卒死於邪崇,其屍不在於肥瘦,兩手皆握,手、足爪甲多青;或暗風如發驚搐死者,口、眼多?斜,手、足必拳縮,臂、腿、手、足細小,涎沫亦流。已上三項大略相似,更須檢時子細分別。
傷寒死,遍身紫赤色,口、眼開,有紫汗流,唇亦微綻,手不握拳。
時氣死者,眼開、口開,遍身黃色,量有薄皮起,手、足俱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