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酒食醉飽死
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目,以驗致死因依。
四十四、醉飽後築踏內損死
凡人吃酒食至飽,被築踏內損亦可致死。其狀甚難明。其屍外別無他故,唯口、鼻、糞門有飲食並糞帶血流出,遇此形狀,須子細體究曾與人交爭,因而築踏?見人照證分明,方可定死狀。
四十五、男子作過死
凡男子作過太多,精氣耗盡、脫死於婦人身上者,真偽不可不察。真則陽不衰,偽者則痿。
四十六、遺路死
或是被打死者扛在路傍,耆正只申官作遺路死屍,須是子細。如有痕跡,合申官多方體訪。
四十七、死後仰臥停泊有微赤色
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兩曲 、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驗是本人身死後,一向仰臥停泊,血脈墜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別致他故身死。
四十八、死後蟲鼠犬傷
凡人死後被蟲鼠傷,即皮破無血,破處周回有蟲鼠齧痕蹤跡,有皮肉不齊去處。若狗咬則痕跡粗大。
四十九、發冢
驗是甚向墳、圍長闊多少?被賊人開鋤,墳上狼藉,鍬鋤開深尺寸?見板或開棺見屍?勒所報人具出死人元裝著衣服物色,有甚不見被賊人偷去?
五十、驗鄰縣屍
凡鄰縣有屍在山林荒僻處,經久損壞,無皮肉,本縣已作病死檢了,卻牒鄰縣復,蓋為他前檢不明,於心未安,相攀復檢。有如此類,莫若據直申:其屍見有白骨一副,手、足、頭全,並無皮肉、腸胃,驗是死經多日,即不見得因何致死,所有屍骨未敢給付埋殯,申所屬施行。不可被公人給作「無憑檢驗」。
凡被牒往他縣復檢者,先具承牒時辰,起離前去事狀,申所屬官司。值夜止宿。及到地頭,次弟取責於連人罪狀,致死今經幾日方行檢驗?如經停日久,委的皮肉壞爛不任看驗者,即具仵作行人等眾狀,稱屍首頭、項、口、眼、耳、鼻、咽喉上下至心胸、肚臍、小腹、手腳等並遍身上下,屍脹臭爛,蛆蟲往來咂食,不任檢驗。如稍可驗,即先用水洗去浮蛆蟲,子細依理檢驗。
五十一、辟穢方
【三神湯】能辟死氣
蒼朮二兩。米泔浸兩宿,焙乾白朮半兩甘草半兩。炙右為細末,每服二錢,入鹽少許,點服。
【辟穢丹】能辟穢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