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強心裡算著,十萬塊三個人分,一人三萬三,這可比種地來錢快啊,難怪那個沖哥愛做這種生意。
十萬塊呢,當祭品獻了多虧啊,還是賣了划算!
「強叔,這個小林是城裡人,她要是失蹤了,她家裡人肯定會到處找她。」戈曹元覺得這事冒險了點。
「我們把人賣給沖哥,之後的事都是沖哥的事了,沖哥只要敢要,他自然有法子,再說了,只要人沒在我們村里,我們都說人來過又走了,在我們村里找不出這個人,干我們何事啊?」
大強拍拍戈曹元肩膀,「甚至都沒人知道她來過咱們三戈村,都不一定找到我們這,虧你還是上過大學的大學生呢,就這點膽量?都不如我們這些沒讀過幾天書的泥腿子,你在外頭能幹大事嗎?」
戈曹元經不得激,也經不起錢的誘惑。
山里人都覺得他讀過大學去大城市上班有面子,有前途。
可他這個大學生在山裡稀罕,出了山里去了大城市什麼都算不上。
他也不是什麼重點大學畢業的,好公司的門檻他都摸不著。
在村里人嘴裡他在大城市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不知道多體面,可在外面他一個月也就四五千塊錢工資,扣掉房租,也就混一個不餓肚子罷了。
戈曹元一想到神不知鬼不覺把人一賣就能賺三萬多,又覺得這錢來得容易,人又是自己送上門的,不賺白不賺。
「大強,聽你的,你先把人領進來我看看,要是真那麼好看,可不止十萬塊錢呢!」戈曹元道,「你是不知道大城市裡的女孩十指不沾陽春水,那皮肉嫩著呢。」
「對,就是嫩!」大強一想到那仙女似的女孩就連連點頭,
「李思的事咱可不能露餡,我們就說族裡有規矩,待嫁的新娘要去山神廟住七天才能出嫁,先把她拖住了再說。」
戈曹元這才想起來還有另外一件事。
「強叔,你和大力叔昨天就出去買祭祀用的東西不在村里所以不知道,我們村里今天來明星了,族長已經交代了不讓人和外人提山神廟的事。
我們還是說李思去我姨婆家借住去那待嫁了,就說我們村裡有這習俗,新娘結婚前三天不能出門見人。」
「那些明星在村里只拍兩天節目,族長請示過山神大人把祭祀時間延後兩天,山神大人同意了。」戈曹元道。
大強一聽來明星第一反應並不是高興,而是不喜。
「那些明星不會咱村里鬧出些什麼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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